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2009-05-20

張思之存在的意義

無我按:這是一篇舊貼,原先去年發在博客大巴上的。今兒忽然收到大巴短信,說此文被屏蔽,倒是因此又拿出來看了一遍。并轉發在此。




中国短讯 | 10.11.2008 | 14:00 UTC


法新社消息:中国人权辩护律师张思之荣获德国海因利希ㆍ伯尔基金会的佩特拉ㆍ凯利奖。海因利希ㆍ伯尔基金会周一在柏林宣布,授予张思之这一大奖是为了表彰他”为在中国保障人权和建设法制国家及律师制度做出的杰出贡献”。八十年代初期以来,张思之为无数批评政府的人士、其中包括政治异议人士魏 京 生和王 军 涛做辩护。魏 京 生通过大字报传播民 主要求,社会学家王 军 涛1 9 8 9年曾为在天 安 门 广 场 上抗 争 的 大 学生 提供咨询。


在中国法学界,81岁的张思之被视为”律师的良知”。海因利希ㆍ伯尔基金会称赞他为年轻律师的成长以及为中国的独立司法做出的努力。海因利希ㆍ伯尔基金会每两年颁发一次佩特拉ㆍ凯利奖,奖励为人权、环保和社会公正做出贡献的人。这项以绿党创始人佩特拉ㆍ凯利命名的奖金总额为一万欧元。


张思之存在的意义
作者:inn6 日期:2007-12-07


“张思之先生的存在,表明了通往自由的旅途中,不仅要做叛徒的吊客,还要做异端的辩护。”——–2000年,张思之出版了《我的辩词与梦想》,这部集纳了他20年律师生涯的著作为他赢得了北京汉语研究所授予的“当代汉语贡献奖”。其颁奖词如是说。
“即使只能做一个花瓶,我也要在里面插一枝含露带刺的玫瑰”
——-张思之语。


张思之刑辩史:1980年,为“江青、林彪反革命集团案”主犯之一的李 作 鹏辩护,1987年,在轰动全国的大兴安岭火灾案中为含冤的被告庄学义公开辩护。90年代以来,先后代理了1991年王 军 涛“颠覆、煽动案”,1992年鲍 彤“泄密、煽动案”,1995年魏 京 生“阴 谋 颠 覆政府案”等国际、国内瞩目的案件。2003年他以76岁高龄代理了上海“郑 恩 宠”案,2004年代理“黎元江”案,其后,当他看到河北聂 树 斌案报道,仍想方设法通过记者找到聂的家属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张思之曾自嘲其为:“一生都未胜诉过的失败者”。
萧瀚对此的解读是:“张思之的失败不是他个人的失败,那是另一种代表了时代和社会的失败,于他自己而言恰恰是最大的成功。”


张思之用自己的行动展示了一种—-在独断专横体制中坚持异见、依法维权、努力拓展更大自由空间的—-力量。
这种坚定、温和的力量,正是我们身处的时代最稀缺东东,亦是推动我们法治进程、社会变革必需的东东。


张思之生于1927年,今年11月12日他即年满80周岁。这里遥祝他:健康长寿!


附: 向张思之先生致敬(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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