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2009-03-17

政府应该如何维护城管和警察的形象?

杨恒均的博客
作者:杨恒均

佛山电视台“飞鸿茶居”节目请我去做一期节目,说是佛山有一个城管打了一位摆摊的老婆婆,大家去辩论辩论。我原本以为这城管打人不会发生在相对开放的沿海城市,显然是错了。“飞鸿茶居”是一个有现场观众参与的对谈节目。能够清谈本地发生的城管打人事件,足见电视台还是比较开明的。另外也说明当地政府也有一定的包容心,毕竟这城管和电视台都是他们说了算的部门,如果他说不能搞这个节目,自然大家就只能异地讨论了。这也是当今互联网上很有意思的现象,一个地方发生了问题,当地的多媒体和网络是干干净净地一个字也不能报道的,外地媒体又不能异地采访,于是就只有了异地的互联网——而妙就妙在互联网可是无省界和市界的。

对于城管和警察打人事件,我也一直在思考,这次能够借助电视节目争论一番,也是不错的。当然,说了多少,能够播出多少,那是另外一回事。这次节目除了我们三位嘉宾和一位主持人,还有一些现场观众,听说观众里也有好多位赶过来的城管工作人员。节目快开始的时候,我才发现观众里没有小贩,笑着提醒节目主持人,应该随便到街上去接几位小贩过来,给他们一些补偿,请他们坐在现场,如果可能,请他们参与讨论,不管他们讲话是否有条理,是否可以很好的表达自己,有他们在现场,我们说起话来也许会更加客观,至少我们说起来不会胡说八道。

我不喜欢自己在镜头前的样子,觉得很多事情还是写出来更清楚,加上节目有时间等限制,所以,决定还是写两句。特别是今天又听到东北也发生了严重的城管打人事件,以及继“躲猫猫”之后,海南看守所也发生了嫌疑人被殴打致死的恶性事件。我想把城管和警察拿来一起说,讨论一下我们的政府应该如何去维护城管和警察的形象。

当大家都在辱骂城管和警察的时候,我为什么要去帮政府维护城管和警察的形象呢?因为这是我发现政府遇到的最大的一个问题——无论发生多么严重冲突事件,某地政府第一想到的就是要维护城管和警察的形象。可是他们干的事又恰恰是损害城管和警察的形象,甚至损害政府的形象。

这也是我在上次参加佛山的电视节目以及后来阅读有关新闻和评论时的强烈感受。我们原本是来讨论城管打老婆婆这件事,可是,转眼之间,讨论的焦点就成了:城管的工作重不重要?要不要取消城管?城管是个什么单位,干的好事多,还是坏事多?没有城管会如何如何等等……

焦点一滑到这里,整个讨论的逻辑就越来越离谱了,虽然大家也同情被打的老婆婆,可是,却多次发出了理解城管,对他们的“难处”表示认同和同情。当时一个城管总结的比较到位:你看,城管是为大多数人谋利益的,发生冲突只是个别现象,没有城管,大家的生活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这实在是一个奇怪的逻辑,一个老婆婆被打,我们无法找出原因——如果找到了就不会屡次发生的,却把她被打和整个体制和制度对立起来。做完节目后我才发现,这个奇怪的逻辑其实支配了我们的很多行为和思考,也让我们很久无法从怪圈里走出来。

城管和警察都是国家重要机构,都是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城市环境的重要部门。如果因为警察打了人,我们就说警察应该取消,那实在是可笑的。可是,如果警察打死了人,我们就说,警察很重要不能取消,他在每天保护你啊。所以他们打死了人仿佛也得到了辩护,那就不但是可笑,而是可悲了。

同样的道理,在目前的情况下,我认为城市管理部门是有必要存在的,即便我们合法化了三千万小摊贩,我们仍然需要城市管理部门来管理这个城市,除非你把城管的那块工作归到警察手下(西方一些国家),那么你就需要很多的警察,我们就成名副其实的警察国家了。

我在节目上举了一个例子说明我们的城市管理部门不是一个可要可不要的机构。我的例子是,和那些同中国发展水平不相上下的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的城市环境要干净和整洁很多,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城市管理部门。没有他们,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中国的小摊小贩(现在有三千万,一旦合法话,可能会立即上亿甚至更多)很可能把中国各大城市的街道弄得象印度和东南亚一些国家的街道。

可是,是不是就此推论出城管工作很重要,而打了几个小摊贩只不过是为大多数人谋利益而无法避免的副产品?当然不能,遗憾的是,我从很多人的话语里就听出了这个意思。他们在发生了粗暴执法和打人事件后,总是拿城管工作的重要性来为自己辩护,最后得出的结论竟然是,我们是维护大多数人利益的,你看,虽然打了人不对,但那和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的利益比较起来,就算不得什么了。如果让你选择,打了一个人和不要我们城管执法的话,你选择什么呀?你想不想明天早上出门街道被小贩堵起来呀……

这种逻辑!也就难怪有网友情绪激动地把城管打人骂成法西斯行为。因为虽然他们用了冠冕堂皇的理由为自己辩护,可这不正是当年法西斯屠杀犹太人的理由?希特勒打着维护广大德国人民的利益,屠杀一小撮犹太人,犯下了人类历史上最大的罪恶。当然,这些网友情绪激动,这个比喻也许不恰当,而且是远在欧洲的,那就拿我们中国的例子吧。

建国后的三十多年里,毛泽东要搞阶级斗争,每一次就号召广大的、占绝对多数的“人民群众”去揪斗、折磨那只占5%的少数,结果今天5%,明天5%,后天还有5%,如果他不死的话,可能到今天还在以大多数人利益为幌子残酷压迫5%的一小撮,大家可以想象,到最后我们谁也逃脱不了那5%的命运。

在针对现场有的观众说,城管对付的是少数小摊贩,我们维护的是广大城市居民的舒适的时候,我很生气地说,别拿维护多数人的利益来为自己的粗暴行为辩护,否则,我告诉你,中国九亿农民都是潜在的小摊小贩,他们是不是可以以多数人的暴政,干脆把你们“少数”城市人居住的城市给占领,瓜分掉?

那么,是什么原因让一些人为城管辩护陷入这种荒唐的逻辑呢?也可以说是批评、攻击他们的网友造成的。大家也看到,每当城管打人后,很少有网友抓住那个打人的城管不放,而是在两三句愤怒的话语之后,就开始把矛头对准城管以及城管后面的体制。大有立即解散城管,踏平政府之势。也难怪,城管们很慌张,因为解散了他们,是否符合大多数人利益尚可研究,但他们自己的饭碗不保,那可是切身利益攸关。

我们不妨接下来追问一句,为什么网友不就事论事,在这种事情一出来,就直接上纲上线,把矛头一下子针对了整个城管,以及他们后面的政府和体制?是因为中国人素质低?还是中国的网友太不理性?我认为都不是,网友们失去“理智”,上纲上线,恰恰反应了他们的素质高,一下子就看到了事情的本质,知道问题不是出在打人的城管身上,而是那个打人城管后面的体制和制度。

为什么这样为网友辩护?因为几乎所有的城管部门以及他们后面的那个地方政府在这种事情发生后,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马上就事论事的处罚当时人,而是掩盖事实真相,忽悠老百姓。是政府自己在第一时间犯下这种愚蠢的错误,能怪老百姓素质低?

看到粗暴执法者身后的政府和体制挡在老百姓面前象一堵无法逾越的墙,老百姓不禁要问,如果你这个制度是好的,政府是为民的,城管是为大多数人利益服务的,你为什么要包庇少数坏分子呀?只有坏分子才包庇坏分子啊。

可怜的老百姓,他们面对粗暴的执法者,他们其实是有选择的,他们有法律,有政府,还有宪法!可是当他们面对的是一个包庇(甚至同流合污的)粗暴执法者的政府和体制的时候,他们是人世间最最可怜的。

这就是屡次发生的城管打人事件中最简单不过的逻辑,大家看看就清楚了。另外,我提醒大家注意一下,几乎所有的城管粗暴执法和打人事件都是被网友曝光后才引起重视,我又想弱弱地问一句,难道这么多年,三千万个小贩中没有一个出来告你们并且赢得官司的?难道我们这个国家竟然没有对城管的监督部门,难道所有的事件一定要等到网友无意中撞上,拍下来了,才算数?那么多没有被网友曝光的事件,又如何处理的?

这让处于弱势的老百姓如何不联想?城管如此,警察同样好不到哪里去。大家知道,西方的警察特别是美国的警察在执法中表现粗暴,甚至打伤嫌疑犯的事时有发生,每次发生,美国媒体和民众的情绪都沸沸扬扬,各大电视台24小时播放那些镜头,可是美国民众很少有把矛头对准白宫,对准美国政府,对准体制的,为什么?因为一旦这种事情出来后,美国人都清楚,最后要依赖的一定还是独立和公正的司法调查,靠民众自己的吵吵嚷嚷根本不可能彻底解决问题。而且,民众信任那个政府和体制,他们相信美国政府和司法不会包庇少数的害群之马,从而损害政府和体制。

你再看一下我们的“躲猫猫”事件,这事一出来,天啊,不但警察,而且很多乱七八糟的部门都跳出来,要维护国家和体制了,真是活见鬼!那么一个小地方的某个警察失职,或者说犯了罪,我们偏偏有些人就要把整个体制、政府和他们绑架在一起,而干这种事的人恰恰据说是最热爱体制和政府的人。真是弱智啊!

大家也看到,“躲猫猫”事件在网民的监督、周永康的亲自干预下,算是比较快的得到了解决,这件事促成大家对监狱管理的一些思考,但由于处理及时,民众没有上纲上线,激动的情绪也很快平息下来。这不正好说明问题?如果这件事请被硬压下去,你以整个体制为代价维护了一个不称职的警察,甚至一个犯罪的警察,意义何在呢?

有人认为这样做是为了维护城管和警察这些需要一定威信来维护国家利益的执法队伍的形象。其实这也是吃力不讨好,甚至南辕北辙的。

现在一说到维护城管和警察形象,我看到有些人脑袋里唯一跳出来的东西就是:搞好宣传、教育。所以,听说城管现在弄了一些人员专门搞宣传,这也象我上次写春节期间各种联欢节目中出现了太多歌颂警察的镜头一样,他们认为只要告诉大多数老百姓警察和城管的光辉形象,一切都不是问题了。其实,拨专款搞宣传在其他一些国家的执法队伍中还真没有出现过(除了宣传职能以及灭罪的宣传之外),而且,不管你花多少钱搞宣传,只要出现一起粗暴殴打老百姓的事件,而你又躲躲闪闪欲盖弥彰,那么所有的宣传都泡汤了。

最好的维护城管和警察的形象的方法是让他们的权力受到监督,让他们在使用权力,不管是打着为全体人谋福利,还是偷偷为自己谋利益的时候,必须照章办事,一旦践踏了法律,违反了纪律,都应该受到惩罚和制裁。中国大概还不能实行“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一点,现在是连执法人员犯法也不能与老百姓同罪了,问题就很严重了。本来用来维护政权和国家形象的执法部门却在用自己的恶行破坏政府、国家在老百姓心目中形象。

我认为,城管和警察这些部门,要想维护自己的形象,不是靠增加预算,拿老百姓的钱去搞宣传教育,忽悠老百姓,而是通过群众的监督,不断地清除队伍中不合格的坏分子,保持一支高素质的城管和警察执法队伍。

最后我想对城管和主管他们的人士说一句,我很理解你们的工作,我也亲眼看到一些小贩屡次违反规定侵占公共场合摆卖商品,他们有些是为了生存,有些只是想赚多点钱,他们的违法乱纪确实让我们很漂亮的街道染上了“污点”,但是,那个“污点”绝对不值得你们恼羞成怒去使用粗暴打人的方法去清除——

因为,作为国家执法人员,你们的任何有政权和体制支持的违法行为,就不只是街道上的污点那么简单了,而是这个国家和这个政权身上的污点,甚至癌症!

杨恒均 2009-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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