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2012-07-01

柴静:日暮乡关何处是

柴静:日暮乡关何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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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夫和他的新书《乡关何处》

   1

  两年前,在大理,他开辆老富康来接我们,说"走,野哥带你看江湖",

  他平头,夹克,脚有些八字。背着手走在前头,手里捞一把钥匙,我对龙炜说:"你看他一半象警察,一半象土匪"。

  他听见了,回身哈哈一笑。

  院子在苍山上,一进大门,满院子的三角梅无人管,长得疯野。树下拴的是不知谁家寄养的狗,也不起身,两相一望,四下无言。

  他常年漫游,偶尔回来住。诺大房子空空荡荡,只有一排旧椅子,沿墙放着,灶清锅冷,有废墟之感。平时一个人,偶尔有朋友来此落脚,席地卷个铺盖,谁也不用照顾谁。

  他无家可归。

  70年前,他的家族在鄂西清江百丈绝壁上,土家族祖父靠背盐酿酒攒下薄田,当上土司。土改时被怀疑藏枪,鞭打后投梁自尽,暴尸野外,被扔在天坑。随后大伯暴死,二伯流放,两位伯母一夜间用同一根绳索吊死在同一横梁。

  父亲没有保护家庭,他的职责是抓捕诛杀其他地主的儿子,一生不提家事一直到死。母亲在暮年出走,留字条说"请你们原谅我,我到长江上去了",他沿江驾船搜寻,寻找江上肿胀发臭的浮尸,挨个翻找无果。

  1995年,他出狱后,身边已再无亲人,妻女也离他而去。

  2

  十几年前他离乡寻找出路,身无长物,朋友到车站送他一只钢锅,让他好埋灶作饭。他说如果你非要送,我就把这锅在铁轨上砸了,天下之大,总有我吃饭之处。

  81年湖北民院毕业后,他当过教师、宣传干事、警察,后来做小生意卖衣服,油炸早点,开挖沙的厂,都赔得血本无归。这次北上,作了牟其中的秘书—现在牟还关在他当年服刑的地方。很快又转行当编辑,再做书商,做的很得意。我问他为什么不干下去,他说受不了向人催帐的生活,"人到四十,还为一万块钱天天打电话,象黑社会一样—–败坏人的心情。 "

  他把人家欠的一百多万一笔勾掉,离京南下。

  偶尔落脚在这两千多米的苍山上,四下没有村落,到暮晚时山黑云暗,一两盏灯更有凄清之感。他说过有时夜里骤雨突来,"林涛如怒,滚滚若万马下山。村居阒寂似旷古墓园,唯听那山海之间狂泻而至的激愤,一如群猿啸哀,嫠妇夜哭。这样的怒夜,非喝酒磨刀,不足以销此九曲孤耿。"

  这样的夜里他开始写作。写失踪了十年,"不知暴尸在哪片月光下"的母亲,写二伯服刑29年后,"老得忘了自己的罪名,已失去了土地,也没有了房子,只好寄身于一个岩洞,放羊维持风烛残年直到死去"。写一生闭口不谈家事的父亲内心的功罪,写狱中被绑赴刑场的弑兄者……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仿佛从未存在过,他对此耿耿于怀,才为逝者作史。他的故乡是武陵,史书说的南蛮旧地,巫风很盛,在遥远年代,土家族死在他乡的人,是千里赶尸也要接回家山的,不想成为无归宿的游魂。他说"我祖父的横死也不足以令苍天开眼,是我的私人叙述才让他的死找到了意义。 "

  这本来就是中国民间修史者的传统—–不愤不启,不诽不发。

  他用的笔名,出自唐代诗人刘叉的《偶书》:"野夫怒见不平处,磨损胸中万古刀。"

  3

  四年前,我还不认识他,有天工作完,街边店里吃点东西,带了他的书随翻随看。

  他写外婆故乡在江汉平原,他出生后才到深山来,开荒种地,养活一家。幼年造反派来家训斥父亲,他不懂事,在旁嬉闹,太压抑的父亲发泄愤怒,用木棍毒打他,没人敢拦阻狂怒的父亲,外婆哭着用身体包围着他,左手无名指被误伤一棍,打得骨折,一直隐忍着没有医治,至死手指一直弯曲。

  外婆眷恋家乡,他稍长大些,老人就返回了平原,他十二岁时患重病,写信给外婆,恳求她回来,一进门扑在怀里"我不断地叫着婆婆婆婆,仿佛垂死的孩子看见唯一的亲人。"

  等到他成年,外婆觉得责任终于了结,与家族另一老人回到平原荒村住下,纺布缝衣为生,无人可以劝解。只有他去进门跪地抱着她腿,要她回来—-明知这对她不公平,但他就是"不能忍心"。

  外婆在山中去世,他不相信死亡不可逆转,每晚去坟头点上坟灯,怕外婆不能认得回家的路,次次在坟头痛哭时,他都要把耳朵贴近新土去听,孩子般地幻想听见外婆在棺木里呻吟,立刻就去十指刨开泥石,救出她来。

  十年后,他掘开坟墓,开棺捡拾遗骨,偿还她的旧愿—-背着她回到千里之外的平原。

  我坐在人声鼎沸的地方,看到这里,把筷子搁在碗上,起身走出去了,怕当众放声哭了出来。

  近代中国,身世畸零者并不少见,但野夫的笔端是让人害怕的感情,连看的人都被深情和痛苦吓怕,不敢深入到这样的感受中去.他半生所受的苦,多半都来自这样的激情驱使,情感越深,创痛越烈。写时也呕心沥血,他说有时写完在沙发上要躺整整一天,象一生气力已经用尽。

  这样的写作,如同土家祖先的巫术,是要让死者复活,象是一次招魂。

  4

  到了中午,大理的牛鬼蛇神都来了,野哥一一介绍"这帮老混混",大家拱个手,报个名号,也不寒暄,邻居候哥搜些活鸡腊肉,在后院摘点黄瓜茄子,加上通红四川辣子和野花椒,炒了十几个铝盆,桂花树下男男女女端着碗站着吃江湖饭,满头汗。

  吃饭完,袅袅一根烟,聊旧体诗。

  八十年代的江湖,流氓们都还读书。看着某人不顺眼,上去一脚踹翻,地下这位爬起来说"兄台身手这么好,一定写得一手好诗吧"。

  就这一点,今天的小混混就没法比。

  候哥给大家泡茶,院子里很多高山榕,底下长了野茶。紫荆已经长到了二楼高,开着红色的骨朵。桌上有盆箭兰,玉绿色的十几卷,混着茶香。野哥讲花草的名目,我们觉得好听,他说"看《本草纲目》,是可以看出性感的。"

  鄂西是楚辞的故乡,民歌和韵文一直是平民之趣。烧搪瓷盆的手艺人刘镇西,工具箱里也放着《楚辞》,初见面拉野夫去家,喊了几声老婆,没人答应,就去敲隔壁的门借斧头,嘴里念念有词"幸有嘉宾至,何妨破门入",手起斧落,门锁砍成两截。

  真妩媚。

  野夫写苏家桥,写刘镇西,写投河自沉的李如波,都是几千字写完一个人生平,象《史记》中的列传。他的文字锻造,也来自古文。写文章时,看得出遍遍锤打,壳落白出。有时有些地方显得过于锤炼了,但写得好处,真是"天地为之久低昂"。

  野哥说起时脸上有几分傲色"旧体诗我还是得意的",诗人里他最喜欢聂绀驽"诗酒猖狂,半生冤祸"。

  猖狂是真猖狂,夏日深夜,一轮好月,他与苏家桥一行人喝到酣处,学魏晋中人裸体上街散心头热,路遇一些机关门前挂着的木牌,就去摘下,抬着一路狂奔,找个一角落扔下。有次扔完才发现,木牌上赫然大书"人民法院"。觉得这个还是不惹为好,又只好嘿咻嘿咻地抬回去挂上。

  当年他要出山去海南,苏家桥从深山送到恩施,过家门不入,货车送到武汉,怕他孤乘无趣,再火车送到湛江,颠沛到海安,最后干脆一帆渡海,万里相送到海南,第二天再独回。

  简直是《世说新语》里的中国。

  我原以为写得太传奇,认识他们才觉得只是写实。晚上野夫带我们出去吃饭,叮嘱一句,"不一定能吃上,看运气",小馆子老板是个香港人,六十多岁,须发皆白,向外贲张。打量人,看得顺眼就做饭,不顺眼轰出去。当天运气好,做完了一桌子十几个人的菜,过来和野夫喝了一杯,扬长而去。说挣够了今天的酒钱,自去喝酒,不必再开张。

  这个年头处处都是精致的俗人—-不是因为不雅,而是因为无力,没有骨头。还好"礼失,求诸野",遗失的道统自有民间传承,江湖还深埋了畸人隐者,诗酒一代。

  5

  下午无事,野哥带我们几个女生逛小铺子,我们挑来捡去耳环项链围巾,他两米外斜站,不上前,也不远离,衔一只烟悠然看过往行人,等我们挑完,他已经把帐结过。

  长日无事,坐条挨街的板凳,他给我们讲故事,说少年时暗恋一个女孩,被拒绝,情书也被公开,他承受不住羞辱,吞水银自杀。获救后立下誓愿"要让她爱上自己,再抛弃她"。

  他读大学回乡后,与之接近,少女恋慕了他,他终是不忍心,向对方袒露实情,说"我不想报复你",对方惨淡一笑"你以为没上床就不算报复吗?"

  他离家远走,再回来她成了一个在当地声誉放浪的女人,表姐让他去劝解,他讷讷而言,她笑:"变成好女人……?"抬眼钉住他,"变了又怎样,你娶我么?"

  他无话。

  他兜里是第二天的火车票,她伸手取来撕了,买了机票,说"换你明天一天的时间给我"。日后她中年重病,肾坏死,不再求治,他从北京请国内最好的医生入山给她手术。

  他人生里的事多半这样,情多累人。自嘲说自己是一流的朋友,二流的情人,三流的丈夫,我问过他,为什么他身上会发生这么多戏剧的事情?他说当编剧时,才领会到人生如戏,"一切皆在情理中,一切皆在意料外"。

  生活是内心情理交织冲突的结果,他天性爱憎好恶比常人剧烈,人和文字都使到十二分气力,不留余地,蛮力拽动情与仇,乐与怒,。

  20岁那年,他黄昏酒醉回家,看到路灯下一个佝偻男人,认出是那个打过他爸,把机枪架在他家门口的造反派。现在他长大了,那人已快暮年,他发疯般扑上去,把对方摁倒在地拳脚相加。"他已经完全认不出我,无法理解自己为何突遭暴打。我一拳一拳地打着,直到耗尽全身力气,直到他头破血流。"

  十几年里,他一直为童年的恐惧羞愧,而羞愧渐渐熬成仇恨。这性如烈火的男子,认为轻仇的人,必然寡恩。

  酒醒之后,他却不能不面对内疚之感,暗中观察那人,才发现这个仇人可怜之极。他是煤矿工人,出身贫苦,家庭负担沉重。每天下井采煤如同下到幽深地狱。这样的人积怨已久,被号召去夺权造反,必然敢摧毁一切。日后这人被煤矿开除,成了苦力。一次下坡刹不住脚,被装满石头的板车轧断腿,从此残废,整个家庭垮掉,女儿不得不去卖淫。

  他写:"命运惩罚他,比惩罚我的父辈更加惨烈。"

  他写作并非为复仇,也非控诉,他想找到人何以成为他人地狱的原因。他写到自己六岁时,老师集合他们排队,把用竹子做成的大扫帚拆开,每个孩子发一个竹条子,围着一根水泥管子,上面站着一个偷了三尺布的农民,穿着破烂,裤脚卷在膝盖上面,脚上穿着一双草鞋,老师一声令下:打!所有的孩子一起挥动竹条抽打那个农民膝盖以下的部分,这个农民在水泥管上疼得来回跑,所到之处围满了孩子,所到之处都会有竹条,这个人蹦跳惨叫,汗如雨下,腿胀得紫肿,惨叫中突然晕厥,摔了下来。

  四十多岁时,他写到这里,流下泪来,说"这就是文学。作为一个写作者,我要是不把这样一些东西记录下来,我会一生都为我曾经挥过竹条子而愧疚。"

  写作是一种反抗,对抗外界的恶,也对抗自己内心的黑暗。多年来,他为青春时代的狂怒心存内疚,他说"在这个时代,当你还没有完成安徒生笔下一个孩子的真诚教育之时,也就是你还不敢做一个真人的时候,你绝不可能是大善的,更不可能是美的。"

  6

  野夫常以村夫自许,我却觉得他雅致。平常里他从不与人争锋,席间不抢话,不讥笑人,不争口舌,有他的地方笑声最多,有人说话不得体,他也呵呵相乐,一派烂漫仁厚。有次在北京某个场合我俩撞上,举座都是富贵人,三个小时里,他一句话没说,不参与,也没有不耐烦,自斟自饮,怡然自得。

  我不喝酒,但有他在座,就陪他一杯,朋友间说起如果遇到事有谁可以相托,推举的数人里,多有野夫。

  只一次见过他另一面,大理夜长人多,左中右都有,谈话容易不洽,干脆集体玩"杀人"游戏,我当法官,发完纸牌后说"杀手睁眼",野夫睁开眼,不动身,也不伸指,只以眼光向我示意某人,就闭上。再睁眼时,众人惊呼被杀死者,相互猜忌。他点一枝烟靠椅微笑,有猜到他的,他就一副老警察面目,为之分析案情,一一拆挡,全身而退,瞒过众人,最后一轮他胜出时翻开红心杀手牌,姑娘们还惊呼不信。

  这场游戏,我这旁观者看来尤为触动,众人闭目他睁眼的瞬间,那双细长眼睛晶光四射,是泡过凶险,世事老辣的眼。他在狱中,曾与几个刑事重犯同住,同一个枕头上睡的,枪毙的有6个。他有次扫地时曾有一个犯人骂骂咧咧,他放下扫帚,盯着走到近前,那人立刻闭嘴。下铺有人悠悠说了一句,"你也不看这是什么人,他连国家都敢惹,你能踩平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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