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2009-07-18

谁是爱与公义之敌?

作者:冉云飞


7月14日北京公盟法律中心被北京国、地税两局顶格重处高达142万元的罚款,7月17日北京市民政局宣布取缔公盟法律中心。我曾说过,中国一些政府部门包括警方,他们威胁民众干坏事的效率,恐怕当数世界第一。北京国、地税两局和民政局再一次证明我的这一个基本判断。



公盟法律中心为何遭到官方这样的忌恨呢?查找他们缴税漏洞和宣布为非法组织,都只是他们整肃公盟中心的借口。因为公盟中心是由一批在当今中国颇有法律良知的人所参与的一个非赢利性的公益组织,他们参与了大量的推进中国法律实践、宪政建设的温和理性的努力,承办了不少棘手的维权案件,为广大的底层民众维权做出了很大贡献。但这正是他们获罪的因由,因为官民冲突在很多时候已经严重到冰炭不容的地步,你为了民众必然得罪各级政府部门。并且由于他们为各地民众维权,间直或直接地给为恶的各地政府“增添了麻烦”,壮了民众的胆,使得政府认为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从而怀恨在心。嗣机报复,是官方久有的想法,这次的处罚与取缔并非他们的突然心血来潮。



众所周知,一个社会没有民间社会的良性发展,没有民意自主生长的自由空间,这个社会必然死气沉沉,必然是一个没有任何创造力的专制社会。官方为了垄断社会资源,严控争取自由和自身利益的民间组织,对民间社会的良性生长和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采取种种制肘措施。他们从恶政(恶性政策和恶法)等许多层面来杜绝民间社会和民间组织的正常生长,如限制志愿者机构、NGO组织、民间非赢利组织、民间社团等的申请与办理。如公盟法律中心去申请成立非赢利的NGO组织,他们不会批准,而不批准你又要运营,那么你就是非法组织;倘使你在工商注册非赢利组织,那么你必须为你不赢利的事业缴税,并且为稍有疏忽(或者怠慢)的行为受到重处。公盟法律中心,就是在这种两姑之间难为妇的艰难环境中运营,而最终被处以重罚的。



且不说北京国税、地税的顶格重罚,如何不近情理,单是他们通过民政局来取缔公盟法律中心,就是典型的违法。因为公盟法律中心在工商局注册的非赢利性公司,即令判违法,也不应由民政局来违法执行。这样违法执行,除了彰显他们行政错乱、违法乱纪外,更显示他们快速扑灭公盟法律中心的声势气焰。他们对自己成为爱与公义之敌,毫不在意,强硬傲慢,民意和法理在权力那里只不过是无足轻重的配角。可以说,为了堵住公义与爱,他们已经荒不择路,已经悖逆法律天理于不顾,哪怕与更多的民众为敌,他们也在所不惜,其强横的面目只是官方一惯作派的进一步延伸。在面对民众权益意识高涨的今天,官方不仅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步,更兼有得寸进尺的僵化强硬,这实非中国社会之福。



中国有一些不错的民间公益组织,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但可以说,就其影响力,都不如公盟法律中心这样有影响力,让官方如芒刺在背如骨鲠在喉,必欲除之而后快。像许志永、滕彪、田奇庄、李和平等人,都是难得的参与中国社会进步的理想主义者,他们温和、理性、务实,对实现矛盾重重、如坐在火山口的中国社会之软着陆,出力尤多,却受到官方如此打压。就像去掉一辆车的减震器一样,任随你怎么前行,都会面临颠簸不堪的命运,这便是官方公开悍然与爱和公义为敌的代价。官方应该深知,民众(包括许志永等人)争取自己权益、热爱民主自由的努力,不会因公盟法律中心受打压而停止。任何不公不义,只会激起民众更多的不屈不挠的抗争,不谓言之不预也。





延伸阅读



田奇庄:“两税”顶格重罚 公盟命悬一线。http://www.china-week.com/html/5184.htm。

许志永:苍天在上——公盟要被处罚142万多元。http://www.bullogger.com/blogs/laoluo/archives/306048.aspx。

许志永与黑监狱。http://www.youtube.com/watch?v=HZxHCllm6Bs&feature=related。

扣著腳鐐跳舞的中國律師。http://www.youtube.com/watch?v=GT85zUhJ6fw&feature=related。



2009年7月18日8:33分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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