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2010-02-15

冉氏新闻评论周刊(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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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0-2-14 通过 冉云飞独立博客 作者:ranyunfei

一:温家宝:让人民活得更有尊严。http://gcontent.nddaily.com/8/9f/89f03f7d02720160/Blog/f7b/055e84.html我早就说过,官方说过的漂亮话,六十年来,加起来恐怕有几千吨。如果把这几千吨的漂亮话落到实处,中国简直是人间天堂,可事实如何呢?稍对中国当代史有所了解的人便不难做出自己的判断。没有任何一届政府不是口惠而实不至,不是开空头支票,此种戏弄民众的把戏演了几十年,还想民众轻易相信,的确只有自欺欺人。再者,我再给大家提供一个解读官方话语的思路,即他们强调得最多的,往往是他们实现得最少的,这个规律套在他们漂亮遍布的各个领域无不适用。如强调为人民服务,是因为他们骨子不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活得更有尊严这句话,是为了掩盖人民没有尊严的事实,仿佛人民一直有尊严似的,本身就是欺世之言。

 

二:前拆迁队长今成"钉子户" 干拆迁12年赚900万。http://www.chinanews.com.cn/sh/news/2010/01-31/2100705.shtml中国可谓无奇不有,退休的上访局长成为上访户;"共和国卫士"打死学生,自己又在派出所被别人当成神经病打死,等等。这些人都是没有弄清制度不变,自己不可能是永远的强力者,自己转瞬就会变成自己欺负的人一样,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但今天这个拆迁队长成为"钉子户"的事,则是对自己曾经熟悉的资源的正向利用,这就像许多银行官员下海多能与银行勾结,搞规划设计的总能与规划方面的人勾结一样,这说明拆迁人员已与开发商、政府等机构联合在一起,成为侵犯民众权益的绞肉机。而曾经的拆迁队长深知这里面的底细,"反水"出来成为钉子户,从而完成吃了原告吃被告的"双吃"历程,可以变相证明暴力拆迁使得这个社会变得有多么污烂。

 

三:为尽快发现不稳定因素 内蒙古开鲁县布万名线人。http://www.zaobao.com/zg/zg100213_010.shtml?utm_source=twitterfeed&utm_medium=twitter说四九后的许多做法是军人政治对社会无孔不入的延伸,是特务政治纵横几十年都不为过。但过去因为信息管制厉害,信息的源与流都掐得非常死,所以让许多人无从知道被特务政治高压管制的现实。现在有了互联网,总算有了一个出气孔,当像开鲁县这样的公安局把信息员密布各个地方当作一项成就来炫耀的时候,民众的解读可能会使得他们的自我炫耀适得其反。有些政府把自己的丑事不自觉地曝露出来了,不是他想曝露,而是在他看来不是丑事,而是功绩;再者也不可免除他们以此来强硬恐吓的用心,但随着民众了解的真相越来越多,这样的用心不能达到真正的效果。

 

四:打死网瘾少年 四名教官受审时不敢正视家长。http://www.cnbeta.com/articles/103433.htm网瘾被夸大,有许多种因素在其间作怪。一来官方恐惧网络,所以尽量从各个方面来妖魔化网络,以达到人们远离网络,不要去了解真相,从而进行愚民统治的目的;二来夸大网瘾的危害是为了一整套与网瘾有关的利益链在其中作怪,让那些像巫师一样的所谓网瘾治疗者盆满钵满,从中赚取不利之财;三来利用许多家长对网络的特性不了解,却又望子成功的心理,相信政府和所谓专家们的说辞,从而把自己的小孩看成是有网瘾,需要前去治疗。许多家长本身就是愚民教育培养出来的愚民,拿自己的孩子去送死却说是爱他,这就是典型的被别人卖了还帮着别人数钱。打死网瘾少年者固然可恶,应该受到法律的公正惩处。但在制度没有根本改变之前,中国的愚夫愚妇不绝迹,这样的悲剧绝对还会重演。

 

五:春晚刚说给马未都15万 随即又通知节目不上了。http://gcontent.nddaily.com/e/6a/e6acf4b0f69f6f6e/Blog/049/c9b148.html当谈春晚都快变成一桩愚蠢的土老冒行为的时候,央视还在把自己当作一包盐,当成一款大爷来享受。央视和春晚就是传播意义上的中央极权,就是官方极权的同构者,所以它才能获得如此多的资源,而成为传播领域主宰话语权的黑老大。如果传媒能够公平公正公开竞争,那么就不可能有央视这样的怪物,也不可能有全国人民同看春晚这样显而易见的愚民景象。马未都为自己的权利向春晚说不,其实昭示出来的是春晚愚民二十多年,逐渐走向了尽头。

 

六:河北建首个博客圈自律公约 强调不反党反政府。http://post.news.tom.com/s/420009111651.html?source=HP_DAILY身为人质却为绑匪作想,这就是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表现;身为底层人,却有替主子着想的思维,这就是典型的奴才。任何人都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争取自己利益的权益,法无禁止即可做。即便法禁,我们还要看这法是不是良法,法律若是恶法,我们还要经过正当程序去修订。一个人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当奴才,尚可理解;倘是在拥有互联网这样信息相对充分的时代,还要去做奴才,不只是自己可悲,而且是害人。如果你在呼吁大家好好做奴才的同时,得到了主子的赏赐,那就是侵夺另外的奴才的利益,你就是想在主子下面做一个瓜分更多利益的奴才,在绑匪下面做一个剥夺人质利益的小绑匪,这样的号召者其用心可以想见。

 

七:2009年度"感动中国"人物揭晓。http://gongyi.people.com.cn/GB/10969744.html几年前我曾写过一篇《政府越无耻,百姓越感动》(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strItem=no16&flag=1&idArticle=73961。)的文章来评述央视"感动中国"的评选思路。几年过去,这样的思路没有丝毫的变化。我们首先不说感动中国把卓琳评成感动中国的第一人有多么荒诞,次不说沈浩已被有人指是公款消费喝酒死亡,只说割肝救子的母亲,如果感动了中国,那么这后面彰显的是谁的无耻?彰显的是政府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的缺失,彰显了政府花纳税人的钱不为纳税人办事的残酷现实。中央电视台当然不会让民众思考这背后的问题,因为这样的引申是给政府引火烧身,央视只会停留于亲情感动的表面,而不分析出现此一问题背后的社会原因。至于研究歼七、环球无动力航海第一人之类,则是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的教育观在作祟,是一种虚假的自大。

 

2010年2月15日9:33分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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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13

同治陕甘回变

同治陕甘回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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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陕甘回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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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h.wikipedia.org/wiki/%E5%90%8C%E6%B2%BB%E9%99%95%E7%94%98%E5%9B%9E%E5%8F%98

日期: 1862-1877
地点: 中国西北
结果: 清政府胜利
清朝虚弱
动乱平定后,一部分回族人逃入中亚
起因:
领土变更:

参战方
清帝国 回军
指挥官
左宗棠, 多隆阿 马化龙, 白彦虎等
伤亡

共计死亡:2000多万,包括士兵与平民
同治陕甘回变,又称同治陕甘回乱,是发生在中国19世纪清朝同治年间的一场战争和动乱。这是一个由回族和其他穆斯林民族在1862年和1877年之间发起的一场与汉族之间的仇杀,它维持了十年多,波及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和新疆等地区,最后被多隆阿部队和以汉人湘军为主的清朝军队镇压。

这次暴乱的目的是在黄河西岸陕甘地区建立建立回民的民族国家,但是并未提出云南杜文秀领导的回民起事那样建立伊斯兰国的口号。一个常见的误解是他们针对的对象是清朝,但是没有任何显示他们有企图袭击首都北京的证据。战乱对西北地区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损失人口2000多万[1][2]。

目录 [隐藏]
1 背景
2 过程
3 影响
4 相关条目
5 参考资料


[编辑] 背景
在18世纪,一些甘肃籍的穆斯林神职人员通过研究伊斯兰教重要分枝――苏菲派(该分枝源自麦加和也门),在中国西北回族创立了虎夫耶和哲合忍耶派新教。新教信徒认为清朝官员管理不善,而且新教信徒和老教信徒之间存在分歧,这造成了回族和撒拉族穆斯林在1781年和1783年的暴动,但被及时镇压。

稍前的1856年,在云南省也发生了杜文秀领导的大规模回变。时值太平天国和捻军对抗清朝政府,中国境内的许多地方也爆发了大面积的骚乱。

[编辑] 过程
1862年,由于对清廷不满,汉回之间的民族冲突,加上官府的腐败和欺压,在陕西的回民趁太平天国和捻军在陕西的影响发动叛乱。其初期的主要领导人有赫明堂、马生彦、马振和、白彦虎等。同时在宁夏也爆发了大面积的回民民变,其主要领导人有马兆元和马化龙。

在陕西的回军一开始可以趁清军忙以对付太平天国的机会在陕西中部立足,迅速弥漫到整个陕西,于1862年6月底围攻西安。直到1863年秋天多隆阿进军陕西情况才得以改变,从1864年开始就被清军逼迫退守陕甘边区。但1864年4月1日,多隆阿攻占周至,进城时遭流弹击中,延至5月18日伤重不治。陕西回军在甘肃东部成立了"十八大营",反击陕西。

太平天国被消灭后,左宗棠率领湘军开始对陕西山西一带用兵。左宗棠首先进攻捻军,在捻军被击破后再进攻位于陕西的回军,1866年回军退守甘肃。1869年左宗棠派刘松山进攻宁夏的金积堡,马化龙接受安抚后见清军屠城,迫于压力再次发难,兵败后被杀。

1871年左宗棠进驻甘肃,当地回军领袖马占鳌投降,被左宗棠编入清军。1872年以白彦虎为首的回军被迫退出青海。1873年退到新疆,最后逃往俄罗斯得脱。陕甘回变由此告终。

[编辑] 影响
同治年间的动乱,应是冷兵器时代最后以此超大规模的种族屠杀。这场战争极大地改变了陕甘两省的民族分布。在战争中,回汉两族在陕西、甘肃两省互相仇杀,据《中国人口史》一书的统计,回民起事前的咸丰十一年(1861年),甘肃(此时的甘肃包括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和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地区)人口为1945.9万人,战后的光绪六年(1880年)人口仅存495.5万人,人口损失达1455.5万人,比例达74.5%。[2]。

陕西人口在咸丰十一年(1861年)有1394万,从同治元年(1862)年到光绪五年(1879年)的17年间锐减至772余万,人口损失总数高达622万,大约占战前人口总数的44.6%。17年中,因战争原因造成的人口损失约有520.8万,在全部损失人口中所占的比例高达83.7%,而灾荒期间损失的人口不过101.2余万,占全部损失人口的比例仅有16.3%[1]。

西北回民对汉人的屠杀,以及汉族对回民的报复式屠杀,可见甘肃各县的县志。甘肃镇原县志记载:"四乡堡寨攻陷无遗,而县城独全,盖四乡之人逃出虎口者,生后入城避难。是月初九日……,全城糜烂,死者不知其数。"据《中国人口史》第五卷统计,回民屠城前镇原县人口26.9万,战争损失23.4万,损失比例为87%。宣统《甘肃新通志》卷47记载同治二年(1863年)八月,回民军队"陷平凉城府官……员死节者百余,士民死者十数万。"《中国人口史》记载,甘肃泾州四县,在咸丰十一年(1861年)时有人口92.8万,战争中人口逃亡和死亡82.2万,损失88.6%。据该书推算,同治年间平凉府(包括华亭,隆德,平远,海城,固原)人口逃亡和死亡249.1万,占战前人口的88.6%。左宗棠入甘肃时,形容"远近城邑寨堡,惨遭杀掠,民靡孑遗。平、庆、泾、固间,千里荒芜,弥望白骨黄茅,炊烟断绝,被祸之惨,实为天下所无"。

西北回汉之间民族冲突引发的大规模屠杀,是左宗棠及其湘军在平定回变后对西北回民展开报复性屠杀的重要原因。战前陕西省有回民170万人,在该省人口中占有相当比重,而且绝大部分分布在关中地区。1880年陕西回民人口谷底数不会超过15万,战乱中损失的回民在160万口左右,人口损失率高达91.4%。战后只有西安城内未参加作乱的3万回民得以幸存,少部分逃亡,其余人均已死亡。甘肃省回民在战争中的死亡率也相当高,但仍在该省居民中占有一定比例。一部分回民为逃避报复,随白彦虎逃至俄国,成为今天的东干族[3]。

历史学者马长寿曾经评价说:"同治年间的回民起义,对西北回民历史来说,是一次空前未有的大变动。在此变动发生以前,陕西各县,特别是渭、泾、洛三河流域,是我国回民的一个主要集中区或杂居地,但自这一运动发生以后,清代统治者把陕西各地原有的回民,除了西安城内的回民以外,整个驱逐出境或屠杀了。这一空前未有的大变动,改变了历史上陕西人民民族成份的原有面貌。"[4]。

[编辑] 相关条目
清军收复新疆之战
[编辑] 参考资料
^ 1.0 1.1 路伟东.同治光绪年间陕西人口的损失.禹贡网.
^ 2.0 2.1 曹树基:《中国人口史》第5卷《清时期》,第635页
^ 路伟东.清代陕西回族的人口变动.禹贡网.
^ 《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序言
取自"http://zh.wikipedia.org/zh-cn/%E5%90%8C%E6%B2%BB%E9%99%95%E7%94%98%E5%9B%9E%E5%8F%98"

一年将尽夜,狱中未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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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0-2-12 通过 冉云飞独立博客 作者:ranyunfei

一:小时候家贫,但母亲说"麻雀都有个三十夜",而狱中的良心犯是没有年三十的,可见连麻雀都不如。

 

二:连麻雀都不如的狱中良心犯,对比官方说本国的人权比其他国家好五倍的说法,忽然想起是指这些官员的人权比其他国家官员的人权好五倍。其实这又未免太谦,本国官员的人权比西方国家好五十倍都不止。

 

三:在我的心目中,感动中国的人物,一是所有狱中的良心犯;二是为自己权利不懈奋斗的监外人,如冯正虎、艾未未、陈云飞、北风等人。

 

四:央视那臭名昭著的"感动中国"今年评选的感动中国的第一人是卓琳,我不知卓琳感动了什么?难道她和邓小平在五十年代连自己的亲哥哥被自己的党整,见死不救还值得感动?难道邓小平反右整了大批知识分子值得感动,难道文革前期邓参与整了不少自己的同事值得感动?难道非法也非不按贵党方针行事弄垮胡耀邦、赵紫阳也值得感动?难道指挥八九屠城值得感动?走过许多年都值得感动,那农村还有许多艰难生存一辈子的人,根本没有害过任何人的人,难道不值得感动?邓所做的这些错事中,卓有什么值得感动规劝吗?如果没有,她能带来哪门子的感动?

 

五:央视的感动中国,其实是为政府的不作为开脱,进行愚民教育而已,请参见我几年前所写的文章《政府越无耻,百姓越感动》,在网络上可以搜到。

 

六:关于感动中国,公民记者周曙光有一段接受自由亚洲采访表达得不错。兹全文照如下:"网友周曙光最近受到一件事情的困扰,他被重庆政府新闻办列为'特重'人物,重点盯防。周曙光把'感动中国'戏称为'敢动中国'。他表示,'敢动中国'奖应该颁给像他这样有勇气、运气和智慧兼备还不用坐牢的'特重'人物。周曙光说,'我只是一个调侃,感动中国其实是要为中国做一些有实际意义的事情'。"

 

七:向狱中良心犯及其家属拜祝新年,向所有正直辛劳的国人拜祝新年。希望个人尊严和幸福、国家民主自由早日到来。

 

2010年2月13日除夕夜早晨9:15分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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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9

对,对,对穿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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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0-2-8 通过 牛博国际 作者:兰小欢

 

我从小爱看对联以及相关的故事,现在看见还没对上的"上联"就浑身不舒服,好像数学题做不出,编得程序跑不对,那是一定要弄出个结果的。对联考验横向的想象力,数学考验纵向的逻辑能力,都好玩儿。

去年12月,某推友在twitter上说南周有奖征对联,上联"张艺谋谋财不谋艺",我想啊想,对上了下联"陈独秀秀统实秀独",横批"名易实难",算差强人意了。

看见"残联"总觉得要给填完整了,这毛病今天早上又犯了。

Twitter上有人出对,号称海峡两岸50年未完成。这是夸张,没完成是因为没人去对。不过这上联着实凶险:"玉体横陈陈其美"。 第一后面三字是名字;第二这名字的姓要能当动词用;第三前面的成语要用名词开头,结构要对,而且"玉体"要和后面名字里的"其"照应;第四前面的成语要和后面的名字语意上一致

想啊想,中间的几个不成功的例子就不提了。后来某推友出一下联,我一看,结了,这上联不孤单了。曰:玉体横陈陈其美,血脉贲张张之

哈哈,低俗低俗,不过仔细品味,确实绝,再说我喜欢低俗。前些日子twitter上还有一对:佳丽家里想男人难忍,和尚河上见师太失态。也低俗,但好玩儿。

汉字用"砌字"来堆积意象,需要高超的想象力和手艺,有很多绝妙的作品。"对联"只是传统训练中比较低级的科目,但这"小儿科"可以玩儿得惊天地泣鬼神。比如号称"古今第一长对"的昆明大观楼对联,那是对中有对,长对接短对,对的是层层叠叠,空间四面环顾,时间历代兼容,立意清明高远,文气潇洒浩荡,堪称汉字的经典之作。

这对联如下:

 

上联:五百里滇池,奔来眼底,披襟岸帻,喜茫茫空阔无边。看东骧神骏,西翥灵仪,北走蜿蜒,南翔缟素。高人韵士,何妨选胜登临。趁蟹屿螺州,梳裹就风鬟雾鬓。更萍天苇地,点缀些翠羽丹霞。莫孤负四围香稻,万顷晴沙,九夏芙蓉,三春杨柳。

 

下联:数千年往事,注到心头,把酒凌虚,叹滚滚英雄谁在!想汉习楼船,唐标铁柱,宋挥玉斧,元跨革囊。伟烈丰功,费尽移山心力。尽珠帘画栋,卷不及暮雨朝云。便断碣残碑,都付与苍烟落照。只赢得几杵疏钟,半江渔火,两行秋雁,一枕清霜。

 

汉字要写成这样,才敢立碑保存吧。像余秋雨那种小学水平,擤一把鼻涕都能"烟霞满纸"的狗屁不通的碑文,

还好意思刻下来,后人见之,怕是要瞠目结舌,惊叹"文起八代之衰"了,这"起"是"开始"的意思。

真是"民国文章韩寒骨,中间老余空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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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8

0712 中国逻辑哈哈哈(之一) / 萧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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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0-2-7 通过 追遠堂 作者:萧瀚



列维坦:六月

 

雲邊居士按:

 

韩寒常有让人拍案叫绝的妙语,"逻辑分两种:一种是逻辑,一种是中国逻辑。"就是典型例子,可命名为"韩寒两分法"。无论纵览还是横看,这两分法于中国妙用无穷,下面这些"中国逻辑"就是受韩寒两分法启发而来,本来是想到一条写一条,发在我的新浪微博(@萧瀚微博二十一世)上的。现集在一起发在这里,供朋友们饭后剔牙。

 

今日阳光灿烂,愿朋友们开颜一乐,就像列维坦的画。

 

2010年2月8日

 

中国逻辑哈哈哈(之一)

 

萧瀚

 

1.      "民众素质低所以不能搞自由民主共和"——孩子太小所以不必长大成人。

 

2.      你老说自由自由,没有绝对的自由。——你老说饿饿饿,吃多了会撑死的。

 

3.      张三:"我过得挺好的,别成天跟我说自由自由,烦!"——朝鲜人:"糟糠是环保食品,别成天跟我说大米白面,烦!"

 

4.      你说的自由民主宪政不符合中国国情。——嗯,安安心心做奴隶才符合国情。

 

5.      "司法太腐败了所以不应让它独立"——既然我已经把你腿打伤了,所以你就不必等痊愈了自己走路。

 

6.      李庄都自己认罪了,所以他就是有罪的。——您要是愿意把您自己全权交给我,我也能让您认罪,想让您认什么罪就什么罪。

 

7.      你老说中国教育完蛋了,那怎么经济还在增长?——你家一本书都没有,不也挣钱吃饭活着吗?

 

8.      你自己也是从这个制度里出来的,还成天骂他,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你爬出粪坑,一边洗澡一边骂粪坑太臭,路人说,你不刚从那出来吗,真是忘恩负义。

 

9.      别老是一副愤世嫉俗的样子,人家会觉得你是个失败者。——嗯,做奴隶也要做出成功者的感觉来。

 

10.  说那么多有什么用?你还是闭上鸟嘴吧!——嗯,不说的话,你早就过上天堂生活了,是我该死,耽误你上天堂了。

 

11.  "三个至上:党的利益至上;人民的利益至上;法律至上。"——在你家,你妈说了算,你爸说了算,你也说了算。

 

12.  西方传教士批评中国人的国民性,你也经常批评国人的国民性,所以你就是洋奴。——中国人吃中餐,西方人也愛吃,所以西方人就是中奴。

 

13.  赵六说:"政府都规定带小刀要劳教,你违反了,就要严格执法。"——政府规定你赵六每天吃屎两斤,少一口也不行,你吃吗?

 

14.  你老说中国有人权问题,难道美国没有人权问题吗?——你老说我天天打老婆,去年八月隔壁王小二打他老婆你怎么不说?

 

15.  李四说:"张三带了把小刀就被劳教一年,凭什么呀?"王五说:"你李四又没被劳教,你激动个啥?"

 

16.  你把政府批评得一无是处,难道它一点好的都没有吗?——你老说那癌症病人病得那么重,难道他身上一点健康都没有吗?

 

17.  因为你说美国制度好,一定拿了美元,所以你是卖国贼。——好吧,我是卖国贼。

 

18.  你说政府不对,那你去当官啊!——你说饭馆的菜不好吃干嘛不自己开一个?

 

19.  你用的是西方的理论,所以是错的——西方人也要吃饭,所以我们中国人不该吃饭。

 

20.  "因为官员太腐败了,所以不能废除死刑。"——其他的都腐败,就是涉及死刑部分的司法是不腐败的。

 

21.  "没有鬼吹灯就没有新中国"——没有你丫我们都不活了。

 

22.  "土地公有制才是符合人民利益的"——你的钱只有存在我的存折上才是对你最有利的。

 

2010年2月8日於追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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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7

看完文强的罪证,我发现他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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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0-2-4 通过 杨恒均 作者:杨恒均

 

如果不是报纸把文强的犯罪事实放在头版头条,我还真没耐心去读。贪官污吏的罪证几乎都是大同小异的,一个公职人员,贪污受贿几千万,这放到任何稍微文明一点的国家,几乎都难逃刑罚……

 

然而,读着读着文强的犯罪事实,不知不觉间,竟然手脚冰凉,冷汗直冒……原来,从报纸媒体上公布的文强详细罪状来看,他不但不是一名罪犯,甚至可以用"无辜"来形容他——

 

让我来简单介绍一下他的犯罪事实:儿子文强的干妈做生意收不回欠债,文强的老婆向一位高院副院长打了一个电话,那副院长简单的打了一个招呼,结果问题解决了,文强儿子的干妈送给文强几十万……我不明白,这里有什么地方犯罪了?打电话不行吗?打招呼犯法吗?

 

还有一项罪名:开发商频频送美金给文强,四次共达几百万人民币,文强四次都淡淡地客气地说了声"谢谢",笑纳了——可是,笑纳了钱,人家文强并没有为开放商杀人放火啊,他根本没有犯罪啊,他只不过在工作的时候,在批示文件的时顺手签了一个字——而每天签字批文件不正是"人民"把文强放在这个职位上,让他每天做的事?

 

还有一个罪状,说文强要出国到美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国家前,总是给一位商人打电话,于是那位商人就屁颠屁颠地送来大把的钱,据说用麻袋装的——真奇怪,这就是受贿罪?如果美国的官员给一个商人打了通电话,"暗示"了什么,那个商人除非是脑残,怎么会送一麻袋钱过去呢?只能说明,那个送钱的人,钱多得用不完,人家想送给文强到国外去浪费,不行吗?这好像也不是犯罪啊……

 

各位懂的法律的朋友,不妨去认真阅读一下文强的罪状,对照一下,他到底犯了什么罪?接受人家的钱财,这本身并不是犯罪,因为如果有人送钱给我们任何一个人,我们都不应该拒绝。而且,文强在接受钱财后并没有去替人家谋财害命,他只是按部就班地继续"为党工作"和"为人民服务",莫非"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也是犯罪?

 

有人说文强利用手中的职权给人办事,批条子,开后门——我倒要问一句,文强是被我党(以及据说包括人民)赋予了权力的"人民公仆",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批条子看合同帮人民办事,帮谁不是帮啊?你能说他帮那个不给他送钱的人办事,就是清正廉洁公正无私?好像有些逻辑不通。他完全可以正巧帮一个送给他一百万的人办了一件事,就是犯罪吗?作为中国的领导,他有权随心所欲提拔任何部下。他既然有这个权力,那么一个送钱给他,一个不送钱给他,难道你一定要他提拔那个不送钱给他的,就叫清正廉洁?好像也说不过去吧?

 

好了,各位,我不再绕圈子了。实话实说吧,文强的案子如果真放在重视证据的西方法治社会里,我突然发现还真有很大的问题,搞不好根本无法定罪,最后甚至会被无罪释放。

 

当然,问题在于我们心里都清楚,文强的事很难出现在法治的西方社会,难在哪里呢?

 

难在西方的商人都循规蹈矩,绝不去行贿走后门吗?别逗了,全世界的人性都是一样的,商人都是唯利是图的,别把西方想的那么好。如果给美国和澳洲资本家们机会,告诉他们只要送一点钱的成本,就可以让他们不受惩罚地获得最大的利润,我告诉你,他们送钱比中国人跑得更快……

 

那是不是难在西方法治社会的公务员都一身正气,个个都好似焦裕禄?别逗了,西方的公务员和中国公务员一个德性,不信,你拿一麻袋钱说是送给他的,你看他要不要?我保准他马上把钱抱到银行存进自己的户头……

 

可是,我们却看到,西方很少出现文强这种案子,为什么?原因其实很简单,西方"文强们"手里的权力根本不值钱!更不用说可以用来换钱了。西方公职人员手里的权力几乎是处处受到监督的,任何人到了那个位置,拿到那些权力,小心翼翼还来不及,更不用说越雷池一步,权钱交易了。

 

相比较而言,我们中国成千上万个"文强",手里被赋予了不受限制的权力,而我们被赋予了权力的统治者却只是告诫自己要"自律",要心里想着人民,却不愿意接受任何来自"人民"的监督……

 

难怪,当我们的文强同志灌醉一个女大学生,强迫进入了,结果,那大学生不但没有去告发他,而且后来还多次和他发生性关系——这应该不算是强奸吧?为啥会出现这种情况?再想一下可怜的克林顿总统,被一个女大学生弄得差一点下台……你让我们的文强如何能够想通?难怪一脸无辜的文强说了,他们就是想送我钱,(他们喜欢我啊),我也没有办法……他完全可以更理直气壮地说,那些女大学生见到我这个有权有势的公安局长就想自己被强奸嘛,我有啥办法呢……

 

我有点同情文强了,他确实没有办法,他被赋予了那个不但可以敛财、玩弄女性,甚至可以决定屁民生死的不受限制的权力,你让他怎么办?如果是你拥有了那样的权力,你就能够做到自律和洁身自好吗?你别在我面前拍胸脯吹牛逼,有种的,你把全国所有和文强一样级别的官员拉出来,晒一下他们的财产,看看这个体制竟然让多少屁民"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钱和屁股送给他们玩弄……

 

但,从法治的角度,文强很可能是无罪的,所以根本不应该判他徒刑。有罪的是把文强弄到那个位置,把不受限制的权力交到他手里供他挥洒自如的制度与体制——也许,我们应该把那种体制和制度送到审判台上,它们才是有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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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河蟹文明:统一思想,禁止自由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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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0-2-4 通过 牛眼看世界 作者:郭大虾

如果不知道什么是"思想不自由",
不会了解什么是
"思想自由"?

"思想禁区"越多,
"思想自由"越少。

什么是"思想禁区"?

对某些历史、文化、艺术、哲学、政治观点、宗教思想、社会现状的话题,

禁止获取!
禁止阅读!
禁止思考!
禁止讨论!
禁止发布!
禁止报道!
禁止出现!
禁止搜索 ….

除了《宪法》明令禁止的行为之外,
这个政府在
"个人大脑领域"禁止思考的东西太多了!

每日发生的社会实事,
若把它当作一种
"文化现象"来观察的话,
我们这个伟大的国家这些"文化现象"中,
究竟都有些什么
"文化"?
都有多少
"文明"?

有文化吗?
有文明吗?

有!

权力文化,
流氓文化,
野蛮文化,
暴力文化,
谎言文化,
太监文化,
阉割文化,
奴才文化,
枪杆子文化

这就是当今中国河蟹文明拥有的"文化和文明" —— 统一思想,禁止自由思想。

先是宪法,
再是政府,

把你的手脚管起来!
把你的鸡巴管起来!
把你的嘴巴管起来!
把你的大脑管起来!
把你的思想也要管起来!

身为一个有5000年历史的中国人,
你自由吗?
你快乐吗?
你幸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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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来,不变与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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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0-2-6 通过 笔底波澜 作者:笔底波澜

 

三十年来,不变与变

 

傅国涌

 

1979年10月16日,29岁的wjs因言获罪,被判刑十五年。2009年12月25日,54岁的lxb因言获罪,被判刑十一年。在漫天飞舞的雪花中,有人甚至怀疑时光是否倒错,这是发生在三十年前的事情?三十年的时间鸿沟,一夜之间几乎就被这两个受到世界瞩目的言论治罪案填平了。

三十年,有多漫长,想想少年邹容只活了20岁,陈天华30岁,宋教仁32岁,谭嗣同33岁,蔡锷不足35岁,就是老大哥黄兴也不过42岁,在一个世纪前的那一轮重大社会转型中,这些如同流星般转眼即逝的生命,已经在时代的风浪中为本民族开创出一个新局。三十年,又是多么短暂,从wjs到lxb,三十年不过是弹指一挥间,不过是从法庭到法庭,从监狱到监狱。这仿佛是中国式的宿命,不断循环,不断轮回,原地踏步,周而复始,人们只看见权力的专横,权力齿轮施虐时的热血四溅,只听见权力的声音,权力齿轮将任何人间理想搅得粉碎的声音。伟大的林昭,如今她血写的部分文字已经在遥远异国成为历史文献,她深知,在这块中世纪的遗址上,要像一个人一样活着,还不知道要付出多少的代价,在她身后40多年,几代人的盼望,几代人的挣扎,几代人的呼喊,仿佛一切都是石沉大海,每一次的努力都已归零,除了仰望无限权力,屈膝在权力脚下,这个古老而受尽磨难的民族几乎看不到出路。

我从小喜欢读苏东坡的《赤壁赋》,每次读到"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这一句,总会习惯性地闭上眼睛,想象变与不变的奥秘。从其不变者观之,三十年,我们站立的土地仍然是魏京生当年站立的土地,雪依然下,夜依然来,似乎连日出日落,都是由权力集团独家主宰的,中国人脖子上权力枷锁不仅没有脱落的迹象,而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这个枷锁还会被打造得越来越精致、越来越坚固。哥本哈根会议的失败,一位朋友不无失望地说:"中国挟经济崛起的巨大能量,在全世界大耍流氓,而全世界无可奈何。……中国从来就不想达成一个协议,因为减排的协议只会对中国已煤炭能源为主要来源的经济造成严重的束缚,而这个政权却如此的依靠GDP,放慢GDP增长,无异于自杀。……说得过分一点,世界经济确实也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仰赖中国的复苏,再加上市场大,对欧美企业未必不是诱惑,从而在另一方面强化了这个政权的自我陶醉。而从反面讲,人口众多,地域辽阔,万一动荡,也会对世界的局势造成不安的隐患,因而英美国家的政治家不能不投鼠忌器。"

确实,以GDP证明自身统治合法性的所谓"中国模式",已不仅仅是权力集团的自拉自唱,在全球各处也有不少人为之欢呼,以为这世上真的有什么"中国模式"。"中国模式"表面上是经济市场化+政治集权化,骨子里就是强权完全控制一切,不仅控制政治,控制控制文化,同样要控制经济,经济毕竟是命根子,这一点只要看看这几年高度垄断的央企像巨无霸一样张牙舞爪,吞噬一切的架势就不难明白。经过三十年,利益分割已经基本完成,放眼往前看,民营企业的空间似乎越来越窄了。

古老中国从来是个权力通吃、权利为零的社会,今天仍然是一个绝对权力主宰的社会,高居全体公民之上的权力机器如同一个巨大的怪兽纹丝不动,每当公民不愿任由权力宰割、起来捍卫自己最简单的权利,就会看到那些所谓的法律如同纸糊一般脆弱不堪,每个权力部门都会嘲笑年复一年出台的那些法律,最多变些花样玩弄这些法律,骨子里则抱着轻蔑。那些掌握了大小权力的人眼里只有权力,除了权力还是权力,权力是它们的爹娘,权力是它们的儿孙,权力是它们的财富,权力也是它们的坟墓。它们不相信世界上除了权力还有别的什么可以依赖,值得它们尊重。权力成为它们的全部,也许这是毛泽东时代都不能想象的,毕竟那个时代还有畸形的骗人骗己的高调理想主义,权力只是为这个主义服务的工具。而今天的中国,只剩下赤裸裸的低调机会主义,有奶便是娘,权力舞台上清一色脱得光溜溜的,没有遮羞布,甚至连"皇帝的新装"也不需要了。要说"变",这就是三十年来最大的变化。

从这个变的一面来看,mao时代到deng时代的多数时光,虽然中国土地上弥漫着暴力的血腥气,但是在日常社会生活层面,统治者主要还是通过隐蔽暴力和意识形态配套进行统治,街道居委会的红袖套就可以为党国分忧,担当思想警察、政治警察的角色,一个公民一旦被体制驱逐,几无容身之处,只有乖乖就范,社会乃至家人都缺乏同情之心,不仅出于恐惧,有许多人是真心诚意地相信统治者宣传的那套东西,乌托邦蓝图如同一个美丽的画饼,使许多原本具有思考能力的人丧失了正常的判断力。毛泽东在很多时候无需借助警察来对付质疑、批判这个体制的人,只要把他交给居委会、交给群众就解决了。在全能体制之下,没有任何生活资料的来源,一个人要活下去,除了低头之外,别无出路。不肯低头的林昭、遇罗克、王申酉、李九莲们只有直面死亡。而今天的中国,依靠意识形态说服的时光已一去不返,街道老太太的红袖套不可能代替思想警察、政治警察,穿警服或不穿警服的警察只有亲自登场,这也意味着这个时代只能依赖公开暴力进行控制了。当不同的思想观点、政治价值都要警察出面拦截时,这个统治已陷入了空前的危机之中,也是空前的脆弱。对于公开的暴力,人们总是警惕并心存排斥,警察的直接出场虽然短期有效,尤其还处于控制"点"的阶段时,一旦需要进一步控制"面",即使警察队伍扩大几倍,也注定不够用。到那个时候,统治也就完全失效了。观察三十年来中国的变化,权力结构没有变,专制心态没有变,但是统治技术却在不断的变化,并在继续变化当中,这些变化长远来看,并不是都有利于权力集团,简单地说,统治技术也是一柄双刃剑。人们常说,这三十年,中国大陆发生了巨大变化,主要当然是在经济和物质生活方面,但是也不能忽略了统治技术层面的变化。

变与不变,也许就像一个硬币的两面,不能光看"变"的一面,或"不变"的一面,只有清楚地看到变与不变的两面,我们才有可能对自己今日的生存处境做出更准确的估计。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到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简单地把变仅仅理解为剧变、突变,同样要重视渐变、悄无声息的演变,即使是突变、剧变也是由渐变日积月累而成的。我不相信有天上掉下来的突变、剧变,这样的突变就算今天晚上来临,只要我们没有做好准备,同样的不可靠。站在变与不变之间,我们可以逐渐清晰地看到三十年来渐变的轨迹,也看到渐变过程中的种种曲折和艰难,从而对变与不变可以做出接近现实的判断,既不幻想一夜突变的奇迹,也不放弃每一天、每一年脚踏实地的努力,中国今天千疮百孔的现实问题既是上百年特别是六十年来历史积累、扭曲变形的产物,也是几千年来权力至上的皇权文化基因在起作用。现存的权力集团固然要为文明进程的延误承担不可逃避的责任,接受历史的审判,同样,每个普通的中国人也无法回避属于自己的那份责任,试问,难道对现实保持批判、希望中国早日走上政治文明道路的中国人,我们自身都已经尽到自己的责任了吗?如果我们的责任尽了,越来越多的中国人看到我们在尽责任,也陆续加入这个行列,来尽自己的责任,我相信,渐变的过程就会加速度,总有一天我们会看到帝国大厦的倒塌,见证自由中国的诞生。

    我经常会遇到一些朋友,平时只接触防火墙以外的海外中文网,拒绝接受一切国内可以接触的新闻,当然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更多的人或者说绝大多数的人只能通过官方允许的媒体接受信息。这两类人看到的现实中国是完全不一样的,前者看到的几乎全是中国社会阴暗、无望的一面,后者看到的则是繁花似锦、无比和谐的盛世,一切不利于现政权的信息都被过滤掉了,一切不同的声音都被遮蔽了。这是两个不同的中国,乃至是截然对立的中国,但都不是真实的中国。真实的中国决不是官方宣传的美好盛世、追赶美国的世界强国,但也不像某些海外网站刻意渲染的那个样子。中国正在渐变当中,处于变与不变之间,一旦中国人的努力达到某种程度,突变、剧变的一天同样会降临,每个人首先要追问自己,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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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李庄案的中国逻辑 / 萧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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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0-2-6 通过 追遠堂 作者:萧瀚



 

李庄案的中国逻辑

 

萧瀚

 

自2月2日李庄案开庭后,李庄当庭撤回上诉理由,随后又发表诸多令人惊讶、百思不得其解的认罪言论,连他的辩护律师陈有西律师、高子程律师都事先不知情、猝不及防。

 

这让我想起多年前听来的一个黑色幽默:

 

中苏美三国特工以各自追捕一只兔子并让它服罪为比赛内容。美国特工以最快速度抓到一只兔子,他把兔子放地上说:"你有保持沉默的权利..."兔子跑了。苏联特工走出森林,把一只遍体鳞伤奄奄一息的兔子扔在地上。这时,中国特工押着一只猴子走出森林,猴子一边走,一边举手低头说:"我是兔子,我是兔子。"

 

这笑话让人笑中带泪,莫可奈何。

 

李庄突然当庭翻供,"认罪伏法",并且站在检方一边,驳斥自己的辩护律师,这不合逻辑,但符合中国逻辑,也完全属于中国司法制度的特色之一。

 

要理解这一逻辑,首先要理解刑事司法程序(以下简称"刑")和中国刑事司法程序(以下简称"中")的差别。"刑"保障被告人有沉默权,"中"不保护沉默权,一般被表述为"从实招来";"刑"用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中"规定被告人用证据证明自己无罪;"刑"对被告人侦讯,律师可以在场,"中"不可以。."刑"侦讯时因律师在场,警察很难刑讯逼供,有了刑讯逼供也容易被发现,"中"把人一关一审就几天几夜,律师常常不但见不着,甚至要贿赂警察疏通关系才能见到(律师法和刑诉法规定不一,警察按照刑诉法,律师就瞎了),侦讯期间不刑讯逼供的可能性基本上是零。

 

"刑"是司法独立的,法院不受任何其他权力部门掣肘,通常能够对正义负责;"中"是公检法一家,通吃公民权,搞了个三角形的法庭样子,不是坐在一条长凳上判你丫的,已经够给你面子,别给脸不给脸,赶紧认了吧,法院只对党负责不对正义负责,大家知道,党和正义是反义词。

 

本案尚存不少疑点,如李庄翻供认罪这独幕剧,事先是否彩排过?若有排练,练了几次?编剧是谁?几人参练?参练的人无偿参练还是领取薪水的?导演是谁?李庄是否完全按照剧本演?有没有现场临时发挥?导演对李庄的演技是否满意?这些都还有待进一步了解。当年莫斯科三大公审,苏政府就花人力物力排练多次,才有完满效果。不知此次李庄案有没有人认真参考过莫斯科三大公审。

 

有些朋友对李庄"认罪"极度失望,希望他做烈士,坚持到底。那种关押状态下,或精神出问题,或意志崩溃,或虽出奇招却自污令名自存,实在正常不过。谁要不屑,可否授权我给您练练?

 

李庄不是铁汉,这不是错,有错甚至犯罪的是迫害他的制度及其执行者,李庄是正常人,换做我可能认罪更快,懦夫如我因此更同情他,我想这就是人性。我们无权要求受害者李庄做什么,我虽无能力营救他,但至少得说话。

 

2010年2月6日於追遠堂

 

 

未经良法的正当程序

 

任何人自认其罪都是被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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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小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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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0-2-6 通过 韩寒 作者:韩寒

最近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网络上各大论坛和新闻评论里,五毛党越来越多了。当然,我不赞同把凡是和你持不同意见的人叫五毛党,但是五毛党还是很好认的,因为出卖灵魂的人,尤其是廉价出卖灵魂的人,他们的言语是没有根基的,他们的高潮是没有前戏的。起初发现这个现象,我很疑惑,以为是相关部门加大了投入,但是,看到了一条新闻,原来是经济危机波及到了五毛党。中国衡阳党建网网评员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十七条最新指出,网评员的标准为0.1元一条。可以想见,全国五毛党可能普遍下调了待遇,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感觉突然间多了五倍的五毛党,其实人还是那些,但是他们都在超负荷工作。以前往往发现一个五毛党,大家就可以围观圈养起来,但是现在随着上删下刷,在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被五毛党围观的景象。

按照机密文件《五毛构成》里所言,50个写作高手,100个写作好手,500个外围写手构成一个五毛旅。这次涌现的五毛党们,经过我的判断,还是以"外围写手"为主,但是时不时会出现几个"写作好手"出来试水,至于"写作高手",应该是在系统内有相应职务的,他们至今出手的还不多。当然,主要原因是过年忙着应酬收礼。

 

近期五毛党的泛滥也是我开通新浪微博的一个原因,一来是因为五毛党对于新兴事物的反应比较迟缓,相信注册和登录QQ对于很多"写作好手"来说已经是极限操作了,另外一方面,微薄没有匿名发言,他们普遍害怕注册。最重要的是,万一他们在微博阵地中表现突出,上头指示要巩固阵地,必须手机绑定时刻引导舆论,这对于他们来说是灭顶之灾,本来就只有一毛一条了,这下好,发个短信引导一下正好一毛钱,算上手机充电的电费,里外里还要亏损几厘钱。大家不要嘲笑他们,他们一毛钱就能卖身,一千块就能卖肾了,对于他们,几厘钱也是钱。他们才是真正的活在最底层,但是和统治阶级有着最高度统一思想的物种。

对于五毛党,我有着不同的见解。首先,我认为我们要允许五毛党的存在,每个人都有权利雇佣别人为自己说话,每个被雇佣者都有权利在任何地方说话。你如果能够把小明打一顿,然后用从小明身上搜刮来的钱雇个人再把小明骂一顿,这也算是你的本事。任何一个政府,都有为他宣传的机构,这是情有可原的。但是五毛党完全是政府的败笔,我以前以为五毛党的出现是为了引导舆论,现在想来我错了,因为你不会因为看见一堆人围着在吃屎而挤进去吃一口。五毛党本是中高层麻痹讨好最高层的产物,但随着五毛党的横行,很多光辉正确的人士只要一开口,明明是免费的,结果全都变成了五毛党,这严重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本来进酒店开个房间一夜情,完事了出门全世界都说你是鸡,这种打击不言而喻。你一旦设立了五毛党,除了国内外舆论影响不好以外,所有你原本的拥护者都有了五毛党的嫌疑。我为什么很少赞美政府,一来是因为我怕别人说我是五毛党,二来若批评无自由,则赞美无意义,三来我已经纳了税,人民纳的税被用于五毛党活动经费,也等于是我间接赞美了政府。

最后我将去挑选一些言论,分辨一下哪个是外围写手写的,哪个是写作好手写的, 哪个是爱国青年写的,哪个是无知少女写的,哪个是不高兴写的,哪个是没头脑写的。但是如果我冤枉了你,你是义务的,那么真的没有办法。谁让你的主子认为,和你一样的见解能值一毛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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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5

艾未未向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控告西安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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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0-1-25 通过 艾未未 Ai Weiwei

2010年1月7日,艾未未向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和金牛区检查长分别寄出《控告信》内容为:
关于金牛区西安路派出所邱勇等多名警员
非法拘禁和殴打公民的控告信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我叫艾未未,男,身份证号码是11010119570828XXXX,住在北京市朝阳区草场地258号。现控告金牛区西安路派出所邱勇所长在内的多名警员 在2009年8月12日对我进行非法拘禁和殴打,侵犯我人身权利,对我身体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请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对此进行立案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 律责任。
一、事实与理由
我于2009年8月11日晚上11点左右到达成都,入住一环路西三段138号安逸158酒店。我到成都是因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09年8月12日 公开开庭审理谭作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辩护律师浦志强、夏霖于8月10日向成都中院提交了通知证人出庭的申请书,我是被申请人之一。我应两位辩 护律师的邀请,来成都准备在谭案中出庭作证。
12日凌晨3点10分左右,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和西安路派出所几十名警员及其它身份不明人员,在西安路派出所邱勇所长的带领下,未出示警证和搜查证,强 行要求进入513(艾未未)、515(左小诅咒)、508(刘艳萍、臧一)、510(赵赵、李肇豪)、512(晏丽芳、赵颖)、516(刘耀华,李心)、 518(张劲松、徐烨)等7个房间进行搜查。我要求对方出示证件遭拒,于是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报警时,我的房门被踹开,十余名人员(其中一人警号为 007998)进来对我进行推搡拉扯,阻止我继续报警,我的衣领、两袖均被撕破,其中一名警察对我脑部进行了殴打,重击了我右边脸颊,这名警员打完后迅速 溜走,当我质问警察为什么打人时,在场的警员却威胁道"谁看见了?没人看见啊"、、"是你自己打的,衣服是你自己撕破"、"打你怎么样,我们还能打死你" 等(见附件6现场录音录像DVD光盘《老妈蹄花》)
警察搜查了我的房间,并命令我、左小诅咒等7人不得离开房间,拿走我的手机,限制我对外通讯。我被殴打后,右边脸颊明显红肿,出现了耳鸣、头昏、咬合困 难、头晕和恶心等症状,凌晨5点45左右,在左小诅咒陪同下,警方带我到成都中医院大学附属医院进行检查,CT诊断报告书表明"右侧面部软组织略显肿 胀",医生开了止痛片等药品。(见附件1)凌晨6点半左右,警方将我带回宾馆继续监视。直到当天下午14点多,警方才将我释放,非法拘禁时间达11个小 时,期间没有对我出示任何手续和解释。
8月13日下午,我到西安路派出所和金牛区公安分局反映上述问题,金牛区公安分局政委徐晖、法制科科长徐杰进行了接待,并做了书面记录。14日上午,我到成都市公安局信访办和督察大队,投诉西安路派出所暴力执法、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事件,并做了登记。
我回北京后,出现以前未有过的持续头痛、失眠及记忆力下降,9月份我在德国慕尼黑布展期间,上述症状急剧恶化,9月14日我被送到慕尼黑大学临床医院神经 外科急救诊室,核磁共振影像显示,我的"大脑表层组织之间有明显的淤血,硬脑膜右侧之间有清晰的挤压(硬膜下血肿),并且右脑半球异位"。该医院对我进行 检查的医学博士特卡尔保勒医生报告认为"检查结果是危及生命的脑膜下血肿。考虑以往病史,这个血肿肯定源于脑外伤,也许是今年8月12日警察的袭击所 致"。由于有生命危险,当晚10:30分由Tonn教授施以手术,在头颅右前侧打了两个血肿吸干孔,将脑硬膜下积液排出。9月21日我才被获准出院(诊 断、手术证明见附件2、3、4)。
但金牛区和成都市警方对我的举报置之不理,直到11月19日,超过信访法定答复期限5天后,在我电话一再询问下,成都市公安局信访办才给我答复,该答复没 有任何调查过程和事实 ,仅有两行字:"经调查,金牛区分局西安路派出所民警在处警过程中,严格依法履职,不存在非法拘禁等问题"。
我被拘禁和殴打有大量的人证、物证,是难以否认的事实,否则警方为何要在12日凌晨5点多带我去成都中医院大学附属医院进行头部检查和治疗?然而在证据确 凿、后果严重的情况下,成都市公安局却罔顾事实和法律,对违法犯罪警员进行包庇,不进行查处。因此我向金牛区检察院提出控告,请求检察院依法查处,给我一 个说法。
二、证据名称和来源
1、        艾未未头部CT诊断申请书、报告书、病历记录和处方笺
来源:成都中医院大学附属医院出具(见附件1)
2、        艾未未脑部诊断及治疗公告。
来源:德国慕尼黑大学临床医院出具(见附件2)
3、        给继续治疗艾未未同事的说明。
来源:慕尼黑大学临床医院院长TONN教授出具(见附件3)
4、        外科医生诊断报告
来源:慕尼黑大学临床医院脑外精神科医生特卡尔保勒(Gunther Karblauer)博士出具(附件4)
5、        证人证词(7份)
来源:赵颖、晏丽芳、刘艳萍、臧一、刘耀华、李心、李肇豪出具(附件5)
6、        录音录像证据一份(《老妈蹄花》DVD)
来源:根据8.11-14日现场录音和录像整理而成(附件6)
7、        110报警记录。我在8月12日凌晨3点10分左右在安逸158宾馆房间用我手机拨打110报警,检方可到110报警中心取证。
8、        在8月12日凌晨的行动中,警方至少携带4台摄像机进行了全程录像我要求公开、调看上述录像资料,作为证据。
三、请求事项
1、        立案侦查西安路派出所警员非法搜查、拘禁本人的事实,并追究其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法律责任。
上述事实表明,西安路派出所邱勇所长和警号为007998等多名警员未出示搜查证,对非犯罪嫌疑人住所强行搜查,并限制我人身自由长达11个小时(从12日凌晨3点到下午2点),严重侵犯了我的人身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 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我要求金牛区检察院对此进行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检方应查明以下事实(1)当晚有哪些工作人员参加了 行动(2)对我房间进行搜查的理由是什么(3)搜查前,警方是否掌握了我任何违法犯罪嫌疑?(4)警方在我的房间发了现何种可疑赃物?警方限制我人身自由 11个小时的依据是什么?(5)查明警方行动是由哪级公安机关、哪个部门、哪位负责人进行审批的。
2、        查明施暴警察身份,并依法追究其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刑事责任。
8月12日警方强行进入我房间后,一名警察对我右边脑部进行重击,导致我几乎死于一个月后的脑出血。鉴于殴打对我身体造成了十分严重的伤害,根据《刑法》 第234条的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我要求检察院查明当晚施暴警员的身份(当 天包括邱勇所长和警号007998的十来名警员都目击了我被殴打的事实,检方要查清并不困难),并依法提起公诉。

成都警方将我非法拘禁和殴打,导致我脑出血并在德国动手术一事,世界主要新闻媒体都做了大量报道,但成都警方至今仍一再否认,拒绝调查处理,对成都公安形象已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我请求金牛区检查院对我的控诉进行认真调查,澄清事实,并尽快立案查处,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

请金牛区人民检察院依照规定将查处情况及时告知我。

此致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抄送:
金牛区检察院检察长
西安路派出所
控告人:艾未未
                           2010年 1月6日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机场辅路草场地村258号,100015
联系电话: 010-84565695

附件1:成都中医院大学附属医院CT诊断申请书、报告书、病历记录和处方笺
附件2:德国慕尼黑大学临床医院对艾未未的诊断及治疗公告(中、英文各一份)
附件3:慕尼黑大学临床医院院长TONN教授给继续治疗的同事的说明(中、英文各一份)
附件4:慕尼黑大学临床医院脑外精神科医生特卡尔保勒(Gunther Karblauer)博士报告(中、德文各一份)
附件5:赵颖、晏丽芳、刘艳萍、臧一、刘耀华、李心、李肇豪证词各一份
附件6:非法拘禁和殴打现场录像录音资料《老妈蹄花》DVD光盘一份


2010年1月11日,艾未未等11人向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发出《联名控告信》,控告成都市西安路派出所在8月12日非法搜查、拘禁和殴打公民。
关于金牛区西安路派出所邱勇等多名警员
非法搜查、拘禁和殴打公民的联名控告信
控告人:  艾未未   男   身份证号码11010119570828XXXX  住址:北京
          张劲松   男   身份证号码23080419690512XXXX  住址:北京
          赵  赵   男   身份证号码65900119820630XXXX  住址:北京
          徐  烨   男   身份证号码36240119841210XXXX  住址:北京
          李  心   男   身份证号码14043119851022XXXX  住址:北京
          李肇豪   男   身份证号码34242319871204XXXX  住址:安徽
          刘耀华   男   身份证号码14260319820408XXXX  住址:北京
          晏丽芳   女   身份证号码1101091972040XXXX    住址:北京
          刘艳萍   女   身份证号码11010819740326XXXX  住址:北京
          赵  颖   女   身份证号码37060219850218XXXX  住址:北京
          臧  一   女   身份证号码64222319821012XXXX  住址:北京
被控告人:西安路派出所邱勇等多名警员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现有艾未未、张劲松、赵赵、徐烨、李心、李肇豪、刘耀华、晏丽芳、刘艳萍、赵颖、臧一等11位公民联名控告金牛区西安路派出所邱勇所长在内的多名警员非法 搜查、拘禁和殴打公民的行为,侵犯了我们的人身权利,对艾未未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伤害,请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处,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一、事实与理由
2009年8月11日晚上,我们从北京到达成都,住在一环路西三段138号安逸158酒店。我们到成都是因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09年8月12日 公开开庭审理谭作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辩护律师浦志强、夏霖于8月10日向成都中院提交了通知证人出庭的申请书,艾未未是被申请人之一。艾未未 应两位辩护律师的邀请,与助手、朋友和一些调查地震遇难学生的志愿者来到成都,准备在谭案中出庭作证和旁听。
12日凌晨3点10分左右,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和西安路派出所几十名警员及其它身份不明人员,在西安路派出所邱勇所长的带领下,未出示警证和搜查证,强 行要求进入我们的房间进行检查,艾未未要求警察出示证件遭拒,于是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报警时,警察把他的房门踹开,约5、6名人员(其中一人警号为 007998)进来对他推搡拉扯,撕破了他的衣领和两袖,阻止他继续报警,其中一名警察重击了艾未未右边脸颊,当艾未未质问警察为什么打人时,在场的警员 却答"谁看见了?没人看见啊"、"是你自己打的,衣服是你自己撕的"、"打你怎么样,我们还能打死你"等话语。(见附件1现场录音录像DVD光盘《老妈蹄 花》)
警察将我们所住的7个房间全部砸开,分别是513(艾未未)、515(左小诅咒)、508(刘艳萍、臧一)、510(赵赵、李肇豪)、512(晏丽芳、赵颖)、516(刘耀华,李心)、518(张劲松、徐烨)等房间,进行了搜查。
艾未未、李心、赵赵、李肇豪、晏丽芳、赵颖等人被命令不得离开房间,并限制对外通讯。艾未未被殴打后,右边脸颊明显红肿,出现了耳鸣、头昏、咬合困难、头 晕和恶心等症状,凌晨5点45左右,在左小诅咒陪同下,警方带他到成都中医院大学附属医院进行检查,CT诊断报告书表明"右侧面部软组织略显肿胀",医生 开了止痛片等药品。(见附件2)凌晨6点半左右,警方将艾未未带回宾馆继续监视。走廊和房间内都有警察看守,警察声称要等上面命令才能放我们走。直到当天 下午14点多,警方才将在宾馆中人员释放,非法拘禁时间达11个小时,期间没有对我们出示任何手续和解释。
徐烨、臧一、张劲松、刘艳萍等人则在凌晨3点半左右被带到西安路派出所进行讯问,手机均被没收(当天早上7点多刘耀华也被带到派出所),直到下午5点多才 警方才将徐烨、张劲松、臧一、刘耀华等4人释放,共限制她们人身自由14个小时。警方又以刘艳萍发送关于谭案开庭的有关内容的短信为由,将她一直关押到 14日凌晨1点多才释放,限制她的人身自由长达46个小时,期间还将她转移到派出所附近的帝伦大酒店看管,变相限制她的人身自由。                                                                                                                                                                     
8月13日下午,艾未未等人到西安路派出所和金牛区公安分局反映上述问题,金牛区公安分局政委徐晖、法制科科长徐杰进行了接待,并做了书面记录。14日上午,艾未未到成都市公安局信访办和督察大队,投诉西安路派出所暴力执法、非法拘禁等问题,并做了登记。
艾未未回北京后,出现以前未有过的持续头痛、失眠及记忆力下降,9月份艾未未在德国慕尼黑布展期间,上述症状急剧恶化,9月14日艾未未被送到慕尼黑大学 临床医院神经外科急救诊室,核磁共振影像显示,艾未未的"大脑表层组织之间有明显的淤血,硬脑膜右侧之间有清晰的挤压(硬膜下血肿),并且右脑半球异 位"。该医院对艾未未进行检查的医学博士特卡尔保勒医生报告认为"检查结果是危及生命的脑膜下血肿。考虑以往病史,这个血肿肯定源于脑外伤,也许是今年8 月12日警察的袭击所致"。由于有生命危险,当晚10:30分由Tonn教授施以手术,在头颅右前侧打了两个血肿吸干孔,将脑硬膜下积液排出。9月21日 艾未未才被获准出院(诊断、手术证明见附件3、4、5)。
但金牛区和成都市警方对我们的举报置之不理,直到11月19日,超过信访法定答复期限5天后,在我们电话一再询问下,成都市公安局信访办才给了一个答复, 该答复没有任何调查过程和事实 ,仅有两行字:"经调查,金牛区分局西安路派出所民警在处警过程中,严格依法履职,不存在非法拘禁等问题"。
我们被非法拘禁和殴打有大量的人证、物证和录音录像证明,是难以否认的事实,然而在证据确凿、后果严重的情况下,成都市公安局却罔顾事实和法律,对违法犯 罪警员进行包庇,对我们的投诉敷衍了事,不进行查处,受理过我们投诉的督察也避而不接电话,因此我们现向金牛区检察院提出控告,希望能通过法律渠道,维护 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证据名称和来源
1、        视听资料证据一份(《老妈蹄花》DVD)
来源:根据8.11-14日现场录音和录像整理而成(见附件1)
2、        艾未未头部CT诊断申请书、报告书、病历记录和处方笺
来源:成都中医院大学附属医院出具(见附件2)
3、        艾未未脑部诊断及治疗公告。
来源:德国慕尼黑大学临床医院出具(见附件3)
4、        给继续治疗艾未未同事的说明。
来源:慕尼黑大学临床医院院长TONN教授出具(见附件4)
5、        外科医生诊断报告
来源:慕尼黑大学临床医院脑外精神科医生特卡尔保勒(Gunther Karblauer)博士出具(见附件5)
6、        110报警记录。艾未未在8月12日凌晨3点10分左右在安逸158宾馆房间用艾未未手机(1380123XXXX)拨打110报警,检方可到110报警中心取证。
7、        西安路派出所保存的徐烨、刘艳萍、臧一、张劲松、刘耀华的笔录。
8、        在8月12日凌晨的行动中,警方至少携带4台摄像机进行了全程录像。我们要求公开、调看上述录像资料,作为证据。
三、        请求事项
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我们请求金牛区检察院:
1、立案侦查西安路派出所警员非法搜查、拘禁,询问查证超时、变相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事实,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述事实表明,西安路派出所邱勇所长和警号为007998等多名警员未出示搜查证,对非犯罪嫌疑人住所强行搜查,并非法拘禁艾未未、赵赵、李心、李肇豪、 晏丽芳、赵颖等人的人身自由达11个小时,询问查证徐烨、张劲松、臧一时间达13小时,询问查证刘艳萍的时间达到46个小时,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严重 侵犯了公民人身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 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相关规定,我们要求金牛区检察院对此进行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我们请求检方查明以下事实:
(1)当晚有哪些工作人员参加了行动?为什么有大量未穿警服的人冲入我们房间搜查、摄影和讯问?请公布这些人的身份。
(2)搜查前,警方是否掌握了我们任何违法犯罪嫌疑?具体是哪些违法犯罪行为,对我们房间进行搜查的理由是什么?
(3)警方当夜的行动是由哪级公安机关、哪个部门、哪位负责人进行审批的?为什么警方搜查房间却没有搜查证?
(4)警方在我们房间发了现何种可疑物品?如果没有,警方将艾未未等人拘禁在宾馆中11个小时的依据是什么?
(5)西安路派出所对徐烨等人进行口头传唤的理由是什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82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 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警方在现场发现徐烨、 张劲松、臧一和刘艳萍等人哪些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如果没有发现违法行为,对徐烨等人进行口头传唤的理由是什么?警方在口头传唤时为何不出示工作证件?
(6)西安路派出所对徐烨等人的询问查证时间为何超过8个小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83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 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西安路派出所对徐烨、张劲松 和臧一的传唤时间为13个小时(从凌晨4点到下午5点多),超出了法律规定的8个小时。请问公安机关是否发现徐烨、张劲松、臧一等人员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 罚的行为?是哪些行为?假如没有发现,将询问查证时间延长到24小时的依据是什么?
(7)西安路派出所对刘艳萍询问查证时间达46小时,严重超时违法。西安路派出所对刘艳萍的询问查证时间从12日凌晨4点到14日凌晨1点,长达46小 时,期间警方还将刘艳萍转移到宾馆,变相限制她的人身自由。即使公安机关怀疑刘艳萍有违法犯罪的嫌疑,她的合法权利也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西安路派出所的 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刘艳萍人身权利。
2、        查明施暴警察身份,并依法追究其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刑事责任。
8月12日凌晨警方在强行进入我们房间后,一名警察对艾未未右边脸颊进行重击,对艾未未的身体造成了十分严重的伤害,导致他几乎死于一个月后的脑出血。根 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应追究施暴 者的刑事责任,但成都警方却对此一味包庇、推诿,使受害者至今无法得到一个说法。我们强烈要求检察机关介入,查明当晚施暴警员的身份(当天包括邱勇所长和 警号007998的多名警员都目击了艾未未被殴打的事实,检方要查清并不困难),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立案侦查,提起公诉。

综上所述,我们请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对西安路派出所非法搜查、拘禁和殴打的事实进行认真调查,尽快立案侦查,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请金牛区人民检察院依照规定将查处情况及时告知我们。

此致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抄送:
金牛区检察院检察长
西安路派出所


控告人:艾未未、张劲松、赵赵、徐 烨、李 心、
李肇豪、晏丽芳、刘艳萍、赵颖、臧一
2010年 1月7日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机场辅路草场地村258号,100015
联系电话: 010-84565695


附件1:现场录像录音资料《老妈蹄花》DVD光盘一份
附件2:成都中医院大学附属医院CT诊断申请书、报告书、病历记录和处方笺
附件3:德国慕尼黑大学临床医院对艾未未的诊断及治疗公告(中、英文各一份)
附件4:慕尼黑大学临床医院院长TONN教授给继续治疗的同事的说明(中、英文各一份)
附件5:慕尼黑大学临床医院脑外精神科医生特卡尔保勒(Gunther Karblauer)博士报告(中、德文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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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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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0-2-2 通过 有食-堂 作者:zhangfacai

看不懂不要紧,因为你们还是红领巾。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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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永远是年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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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0-2-2 通过 冉云飞独立博客 作者:ranyunfei

冉按:这是应朋友之约请,为他们一期春节特刊所写的,题目大约是"韩寒与网络",最后写成这个模样。现刊出来请大家围观。2010年2月3日8:45分于成都

 

 

         

 

韩寒挺招人喜欢,几乎达到不分性别与年龄的通吃状态,原因何在?有许多人分析过他招人喜欢的原因:说他能说会道、幽默有趣,说他长得帅,说他从世俗上来讲也是个成功的人。这些当然都是他招人喜欢的原因,但我认为没有说出其招人喜欢的特质。这特质是什么呢?那就是他身上有一种整个国家的人民都稀缺的资源:自由。

 

自由是一种良好的心态,是一种对尊严的不竭渴慕,是世俗生趣的努力追寻,是对自身创造力的最大实现,是一种永不放弃的探索精神。这些在韩寒身上一点都不稀缺,甚至惊人地集于一身。他反应试教育的成功方式,固然是这个洗脑教育盛行的国度里的人们,议论纷纭、莫衷一是的话题。其实在我看来,这都还不是他人生最精彩的部分。不按常规牌理出牌而又能在中国取得世俗意义上的成功者,并非绝无仅有。但像他这样有着惊人的常识和直觉,能洞穿政府着力打造的愚民铁幕,却又表达比较有趣,可笑性比较高的人,恐怕百不存一,这才是他在中国如此稀缺和天才性之所在。

 

我没读过韩寒的小说,但常看写他的时评文字。他的时评文字幽默风趣,机智过人,对事物的判断明晰有理。他不是饱学的人,他很少引经据典,不靠堆砌他人的语录来加强自己的观点,体现出强烈的自信。他身上有一种舍我其谁的气慨,霸道而不凌虐。他是个坚定的个人主义者,渴望自由,对他人的自由亦有相当的体认,可谓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的难得组合。他生活中两种谋生手段——写作和赛车——都与对自由的体验深有瓜葛,这绝非仅是一种巧合,而是一种深入其骨血的内在选择。文字尖锐刻薄并不难,难的是尖锐刻薄里面包蕴着一种爱的光芒、慈悲和体谅。韩寒是个功成名就的人,但他对年轻人过早地没了理想,被畸高房价勒索压榨,一生只能在残余的晚年,靠回忆自己残缺的生活和房奴生涯,充满深刻的同情。

 

在中国这个价值倒错、法治不彰、道德失范的国家,不少人所谓的成功,并不值得尊敬。这种成功建立在对他人正当权利和尊严的侵犯上,建立在对普通民众不停地抢劫掠夺之上。有的人之成功,是一种极坏的典型,高如太子党,下如郭敬明。只有极少的人之成功才是阳光和自由的,韩寒便属于这一种。当谷歌退出中国事件刚发生的时候,作家连岳就在推特上说:"开个玩笑:谷歌的吉祥物是韩寒,百度的吉祥物是郭敬明,在这个险恶环境,次品反而更适合生存。"用韩寒和郭敬明的区别,来评论谷歌和百度的不同,真是准确绝妙到令人赞叹的地步。韩寒和郭敬明的成功,代表着两种成功的方式,更是价值观的重大区别。韩寒提倡自由、诚实、创造,而郭敬明则只重金钱并且拒不为自己抄袭认错。由于郭敬明的物质主义和只重金钱的价值观,会使他在中国获得官方更多的认可,从而在邪恶体制里分赃。而韩寒则由于批评中国社会许多不公平的现象,在可以预见的未来,越来越有可能遭受官方的打压,这便是当今中国社会里劣币驱逐良币的一个缩影。而大规模主导劣币驱逐良币的便是我们糟糕的制度和极权政府,使得整个社会出现许多危机和乱象。

 

如果说连岳用韩寒和郭敬明的不同,来言说谷歌和百度的区别,更多是个比喻,那么著名It人士霍炬在他那篇分析谷歌退出中国事件的名文《google百度和谷歌的那些事》里,就有理有据地注释了连岳这个形象的比喻。霍炬说:"从商业价值和经济利益方面考量,都可以看出Google的不作恶,并不是作秀的口号。对于一个靠信息有序化赚钱的公司,必须要不作恶才行。百度正好相反,必须要作恶才行。"换言之,让信息更加无碍而自由的流通,符合人性里对美好物事的坚守,这样的成功值得赞许。这就像twitter的联合创始人之一比兹.斯通说推特的胜利,不只是技术的胜利,而是人性的胜利。反之阻碍信息自由流通并且从中获利,这样的成功,和抢劫、欺诈并无本质区别。中国政府之所以要把互联网建立一个信息严重受阻的局域网,其内在驱动力便是,政府花纳税人的巨款,来大规模欺诈并掠夺民众利益,而美国等民主自由国家的互联网则是利民便民的利器。

 

故意制造信息不对称,并利用信息不对称来抢掠民众的巨大利益,利用谎言和高压来限制民众的正当权利,是专制政府的拿手好戏,所以他们对互联网的自由,对信息的自由流通,深感恐惧。极权者就是想让你生活没有生趣,想让你胆小怯懦、阿谀逢迎,徒有躯壳而没有头脑,不敢有自己的思想,不敢去质疑他们。因为在独裁者看来,你胆敢独立思考,就是在精神领域里造反。其实人类的心智成长和文明进步,一直依赖不少人长期以来不断的精神造反。没有持续不断的精神造反,没有不羁的表达和言论自由,那么人类就会精神萎缩。萎缩的精神要让其重现生机,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这就像一个胃萎缩的人,你要让其胃有正常的消化能力,必须要长期的饮食调养和药物治疗不可。什么样的人招人烦呢?那就是限制他人自由,阻碍他人生趣的人。不幸的是,在我们这个国家,限制你自由的是由许多无趣且作恶的人组成的政府。极权政府不仅是自由的敌人,而且是生活的监狱,是理想的囚禁者。它垄断旺盛的苛捐杂税,它拥有强大的非国家的党产武力,它开动强大的宣传机器制造谎言,它阻碍信息自由流通而使民众不明真相,从而使不少民众的生活成为难以释怀的恶梦。

 

借用哈韩哈日的概念,我要说我并不是个哈青的庸俗进化论者。如果说人类真是一代胜过一代,或者真是年轻人一定胜过老年人,那么许多古老的罪恶早就应该绝迹了。事实上,不仅许多古老的罪恶没有绝迹,而且有的还因新时代唤发出了更加令人难以容忍的恶。自由永远是年轻的有活力的,一如德国总理默克尔所说,自由必须要我们每天都努力推护和坚守。但年轻并不一定就天然地坚守自由,有许多八零后、九零后并不像韩寒这样对自由有如此深切的体认,他们一样是撒谎者和邪恶的同谋。这当然是因为老一代努力不够,配合愚民教育愚弄自己的下一代所造成的,所以老一代对年轻一代的成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另外的角度来看,"近来时世轻先辈,好染髭须事后生"的作派,固然无法令人信服,但自以为年纪大、阅历多,便是清醒者,纯属倚老卖老。别的且不说,单是文革过来的许多当事者,如今有的已是爷爷奶奶辈的人,他们有多少人是清醒的,有多少人对自己所做的恶忏悔过?

 

一个国家的青少年没有活力,和一个国家的网络设置过滤词、搞屏蔽,是一种十足的自残的太监行为。拥有一颗自由的心,会使人忘记他的衰老甚至死亡。我对胡适先生非常敬仰,每每看到他那招牌式的微笑,就仿佛他还生活在我们周围,令人有如坐春风之感。为什么这种看上去是幻觉的事,又特别真实呢?那就是他那种对自由的执着,令我感到他存在的力量与美,让人感到他不仅精神不死,而且继续在催生许多自由的种子在中国这个极权国家源源不断地成长。自由像阳光、空气、雨水一样可以润泽人的心田,真正自由的互联网和韩寒的写作就有这样的特质。

 

2010年1月21日至22日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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