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2009-12-27

和菜头:卓越的担当

卓越的担当
从 槽边往事 作者:和菜头


总有这样的朋友,他们过段时间就会换一张手机卡,大多数情况下新卡计费更为低廉。然后,他们会群发短信通知亲朋更新通讯录,而我总是会回答他们:用不起手机,那他妈就别用。在我看来,这是一个人在商业社会里个人信用的体现。每次拿起电话,拨通号码,就能立即找到你,这是一种信用。证明你首先还活着,其次你能够有足够的财力支持一部电话,最后,你把自己和一个固定号码牢固绑定起来,而不是随时变来变去,麻烦我一次次修改,说明我可以指望和你建立长期稳定的人际联系。

我觉得我值得别人信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这种信用。现在,我到了北京工作和生活,但是任何老友可以随时拨通我的昆明手机---那个号码依然在工作,就像这十一年来每天的情形一样。你拨打那个号码,一定是我接起手机,我就在电话那一端,永远不变。当你需要找到我的时候,我就在那里。当年我给你号码的时候,这就形成了一个契约,我承诺只要记得我的号码,你可以通过这个号码找到我。直到今天,情况也依然如此,而且我也不打算做任何的改变,虽然我因此要每月支付一笔额外的费用。

相比之下,卓越网要比我做得差劲。12月23日,卓越网把价值上千元的几种图书标价为25元,结果引发网友抢购。我想,大概很难指责网友心怀恶意,或者自私自利。因为这种情况并非绝无仅有,太多超市里有这种年终促销,我也见过太多仅售1元的手机和超大屏幕电视。无论是谁发现了这种标价,在圣诞节前,在岁末年终,都会理解为这是一种促销手段。为什么不去下单呢?

但是卓越立即纠正说,这是一个IT部门的错误,它们并没有打算按照这样的价格销售图书,因为这样可能使得它们蒙受巨大的损失。所以,他们不可能按照这个价格把书卖给客户。同时,卓越请出了它们的法务人员,从法律的角度解释卓越并没有撕毁合同,因为在订购页面里有一行小注,以卓越发出电子发货单为合同成立的标志。我想,卓越在法律层面上是对的。它们的做法和保险公司所做的没有什么两样,在最大程度上保护了自己的利益。即便上到法庭,卓越也稳操胜算,法律就是法律,条款就是条款。白纸上落了黑字,无论那字有多小。

托造物主的福,我们既是理性的经济人,也是感性的动物。法律规定任何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但是,法律无法规定信用,也无法强制我们内心的感觉。是的,法律上对证据的严苛要求使得陪审团宣布O.J.辛普森一级谋杀罪不成立,但是让辛普森成为自己的朋友,或者让他成为座上宾,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因为在法律程序上,缺乏钉死他的证据链条,所以只能宣判他无罪。但是,没有什么人觉得他当真清白无辜,只不过他很幸运而已。同样,孙维同学已经逃离了法律追溯的时效,一切证据都因为时光流逝而消亡。但是,因为铊中毒而无法生活自理的朱令同学就在那里,她时时刻刻提醒我们谁是凶手。

卓越在法律上可能没有任何责任,但是它的做法让人非常反感。谁把那些价值数千元人民币的书籍标上25元的价格标签?如果如同卓越所说,这是个错误,那么,谁应该为这个错误负责?没有任何一个消费者可以变更这个价格标签,一切都是卓越公司做的。对于消费者来说,没有人在意这是卓越的IT部门还是销售部门的错误,这都是卓越自己的问题。既然给出了这样的价格,而且没有及时修订,导致消费者花费了时间精力下单。现在只是告诉消费者订单取消,最多给你们25
块的优惠券,人们会怎么想这家公司?

有能力开公司,有能力犯错,但是没有能力弥补自己的错误,躲在条款背后,这就是卓越的回答。如果我的记忆力没有错,卓越应该是排在当当之后的电子商务卖场。如果在这一次风波之中,卓越能够体现它的担当,忍痛按照错误的定价执行合同,那么,我想它们会得到一次非常强效的公关宣传。也许按照中国人的心理,大家会嘲笑卓越的愚蠢。但是,没有人会嘲笑卓越诚实的品格。相比之下,中国人更愿意和诚实的蠢货做生意,而且,如果这个蠢货能够一直那么诚实,人们会把这种品格内化在品牌之内,进而尊重它。这大概是卓越能够击败当当的一个好点,不过,卓越拙劣地用法律放弃了这一机会。用实际行动告诉人们:我们会犯错,但是我们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你们别想占一分钱的便宜!在纠正错误和公司利益上,我们更在意后一件事。这就是卓越的担当。

那么,我的评价倒也简单:开不起网店的话,那他妈就别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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